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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SATOP/95號批示

鑑於本地區缺乏在測量方面之專業人員,故有培訓測量員之需要;而澳門測量暨地籍學校為專門培訓該類人員之機構,其章程亦由八月二十八日法令第44/95/M號所修改;

現決定如下:

1.澳門測量暨地籍學校之地形測量學一般課程將於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在地圖繪製暨地籍司開課。

2.地形測量學一般課程由下列學科組成:

第一學期
Dl測量學理諭1
D3測量學實習l
D6繪圖
D8數學l;
第二學期
D2測量學理論2
D4測量學實習2
D7製圖學基礎
D9數學2;

3.各學科之大綱如下:

測量學理論1及2-每週四個學時
概論
比例
測量參考
為表示一土地之預備工作
方向定向,方位
經緯儀及其誤差
水平角及天頂角之量度
距離之量度及計算
輔助點之座標
商程測量;水準測量
詳細之地形測量
測量學實習1及2-每週四個學時
計算
儀器使用
經緯儀,水準儀及測距儀
角度量度
距離量度
水準測量
繪圖-每週四個學時
繪圖器材之使用
繪圖用之輔助器材
圖上資料之複製
期之圖文表示
眾的器定向:直接或透過方位角
繪圖格網外之各點定向
以直角座標及極座標放點
高程測量:表現之形式,等高線及其軌跡之插入
在圖上之縱剖面線及橫切面線繪劃
放點及繪圖
製圖學基礎-每週四個學時
製圖學之定義及目的
地球形狀,大地面,參考橢圖面及球面
大圓弧及細圓弧:特性,地理座標及直角座標
透視圖
由地表面投影於圖上之變形
投影系統之參考,投影之選擇
系列,地圖出版,座標系統之特點
規格化及國際圖系
一方向之方向角及方位角:子午線收斂角
磁偏角及格網偏角
數學1及2-每週四個學時
複習
實數
向量
解釋幾何
函數
三角學

4.評分及評核系統如下:

4.1.為期一年(兩個半年之學期)的地形測量學一般課程之評分及評核制度為學科制,所有學員應在本批示第二條所載構成本課程之全部學科取得合格之成績;

4.2.普通學員之評分為延續方式,以直接觀察及測驗之形式進行,並審核個人及團體之作業,此評分之功能為在學年結束時能定出每一學員能否在由零至二十分的評分並連小數點後分數的計算中,取得合格之成績;

4.3.根據教務委員會所作之決定,在延續平均評分中未能取得等於或高於十分之學員,必須進行一個期末筆試及/或實習試及/或口試;

4.4.在第二學期結束時設有一附屬於評核系統之實習(D5),並於完結時遞交有

關報告;

4.5.此課程之最後評核為在實習報告中討論所得之成績及在本批示第四.二款所述之最後平均分中所得的結果;

最後評核由組成本課程的各學科的最後成績按下列方

式計算之總平均分:

12 (D1+D2+D3+D4) +8 (D6+D7+D8+D9) +20D5
100

根據下列標準,最後成績以整數表示:

a)小數點後之數目如等於或大於五,則增加一分;

b)小數點後之數日如小於五,則略去不理。

4.6.選擇成為八H二十八日法令第44/95/M號之澳門測量暨地籍學校章程第八條第二款所戴之志願制學生時,按教務委員會所作之決定,必須進行每個科目之期末筆試及/或實習試及/或口試。倘有若干科目之成績高於五分但低於十分時,按普通學生之同樣條件,可申請補考。

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日於澳門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政務司  麥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