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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224/95/M號訓令
公報編號:
32/1995
刊登日期:
1995.8.7
版數:
1065
將總督本身在資源分析及評估辦公室之權限,授予經濟暨財政政務司。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100/96/M號訓令
- 將總督對若干部門及實體之本身權限授予經濟協調政務司。
相關類別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00/96/M號訓令
廢止
第224/95/M號訓令
八月七日
沒有中文版 - Sem versão chin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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