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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25/SAAEJ/95號批示
公報編號:
32/1995
刊登日期:
1995.8.7
版數:
1099
關於將教育部所通過之大綱適用於以葡文為教學語言之不同教育程度及形式所組成之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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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類別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5/SAAEJ/95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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