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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25/SAAEJ/95號批示

公報編號:

32/1995

刊登日期:

1995.8.7

版數:

1099

  • 關於將教育部所通過之大綱適用於以葡文為教學語言之不同教育程度及形式所組成之學科。
相關類別 :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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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SAAEJ/95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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