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法規:

第210/95/M號訓令

公報編號:

30/1995

刊登日期:

1995.7.24

版數:

1005

  • 取消給予總部設在巴黎之法國東方匯理銀行(Banque Indosuez)在澳門地區從事銀行業務之許可。
相關法規 :
  • 第18/83/M號訓令 - 核准法國東方滙理銀行在澳門開設一分行。
  •  
    相關類別 :
  • 銀行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10/95/M號訓令

    七月二十四日

    一月二十九日第18/83/M號訓令許可總部設在法國巴黎之法國東方匯理銀行(Banque Indosuez)在澳門設立分行。

    鑑於該機構之全面重組,其董事會決定關閉澳門分行,同時申請取消有關之許可。

    基於此;

    鑑於與該銀行在本地區所承擔之債務有關之權利已得到保障;

    經取得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之贊同意見後;

    經濟暨財政政務司行使《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f項所賦予之權能及根據由三月二十八日第93/94/M號訓令修改之五月二十日第84/91/M號訓令第二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下令:

    第一條

    取消由一月二十九日第18/83/M號訓令給予總部設在法國巴黎之法國東方匯理銀行(Banque Indosuez)在澳門地區從事銀行業務之許可。

    第二條

    本訓令於公布日之翌日起開始生效。

    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佈


    [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