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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265/94/M號訓令

公報編號:

50/1994

刊登日期:

1994.12.12

版數:

1170

  • 有關興建一所「灣景中葡小學」事宜。
被廢止 :
  • 第16/2009號行政命令 - 撤銷灣景中葡小學。
  •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律 - 訂定澳門教育制度的總綱。
  • 第81/92/M號法令 - 訂定教育暨青年司現組織架構--若干撤銷。
  •  
    相關類別 :
  • 幼稚園及小學教育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本法規已被 第16/2009號行政命令 廢止

    第265/94/M號訓令

    十二月十二日

    鑑於在以中文為教學語言之小學教育中學生人數增多,並考慮到學校網絡應儘量按本地區各居住區之需要分佈;

    亦考慮到馬場區現有適合開辦以中文為教學語言之小學之設施;

    基於此;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後;

    總督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及《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c)項之規定,命令:

    第一條——設立“灣景中葡小學”。

    第二條——上述學校根據現行法例之規定,實施小學教育。

    第三條——學校之運作及管理之規定,由總督以批示核准。

    第四條——在核准教育暨青年司組織之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1/92/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所指之附表I內增設一官立小學校長及副校長之職位。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七日澳門政府

    命令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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