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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98/94/M號訓令

公報編號:

16/1994

刊登日期:

1994.4.18

版數:

349

  • 在澳門理工學院之視覺藝術學校內設立平面設計專科課程及學習計劃。
被廢止 :
  • 第63/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將平面設計高等專科學位課程和平面設計學士學位補充課程分別易名為綜合設計高等專科學位課程和綜合設計學士學位補充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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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
  • 第172/96/M號訓令 - 在澳門理工學院視覺藝術學校之平面設計課程內增設頒授平面設計學士學位之補充學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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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副修課程,商副學士(ASSOCIATE DEGREE) 及大專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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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63/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廢止

    第98/94/M號訓令

    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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