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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272/93/M號訓令

十月四日

鑑於九月十六日第50/91/M號法令設立澳門大學,而同法令第八條二款規定,東亞大學的各項高等課程包括翻譯學士課程,均轉入該所大學。

現因有需要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

基此;

經澳門大學建議;

總督行使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一款b)項所賦予的能力,著令:

獨一條——核准載於附件I及II的澳門大學翻譯學士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於澳門政府

著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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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I

翻譯(中葡文)學士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1. 課程的學術領域——翻譯(中葡文)

2. 課程學制——八學期

3. 完成課程所需最低總學分——144

4. 學分分配:

4.1. 必修科目——132
4.2. 選修科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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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翻譯(中葡文)學士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形式 每週學時 學分
一年級      
現代中文I 必修 3 3
現代中文II 必修 3 3
英語I 必修 3 3
英語II 必修 3 3
澳門I:歷史和文化 必修 3 3
葡語I 必修 6 3
葡語II 必修 6 3
葡文——會話 I 必修 6 3
葡文——會話 II 必修 6 3
計算機實習 必修 3 3
實驗室實習 I 必修 4 -
實驗室實習 II 必修 4 -
現代及近代中國文學作品 I 必修 3 3
現代及近代中國文學作品 II 必修 3 3
二年級      
現代中文——作文 必修 3 3
葡文文法 I 必修 6 3
葡文文法 II 必修 6 3
英語 III 必修 3 3
英語 IV 必修 3 3
比較語言學 必修 3 3
古典中國文學(散文) 必修 3 3
澳門 II:政治和經濟體系 必修 3 3
葡語 III 必修 6 3
葡語 IV 必修 6 3
實驗室實習 III 必修 4 -
實驗室實習 IV 必修 4 -
書面及口頭翻譯I/A:一般語言 必修 3 3
書面及口頭翻譯I/B:一般語言 必修 3 3
三年級      
澳門、香港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共行政 必修 3 3
民法 必修 3 3
現代中文文法 必修 3 3
中國古典小說 必修 3 3
實用葡語 I 必修 3 3
實用葡語 II 必修 3 3
葡語 V 必修 3 3
葡語 VI 必修 3 -
實驗室實習 V 必修 5 -
實驗室實習 VI 必修 5 3
書面及口頭翻譯的理論和實習 必修 3 3
書面及口頭翻譯II:法律語言 必修 3 3
英語專題——聽的能力 選修(*) 3 3
葡文語言學導論 選修(*) 3 3
稅務法 選修(*) 3 3
翻譯原則和技巧:英文——中文 選修(*) 3 3
中國與西方關係簡史 選修(*) 3 3
中國文化與藝術史 選修(*) 3 3
比較政治制度 選修(*) 3 3
四年級      
憲法 必修 3 3
公共行政政策的制訂 必修 3 3
葡語 VII 必修 3 3
葡語 VIII 必修 3 3
實驗室實習 VII 必修 0 -
實驗室實習 VIII 必修 0 -
葡文文學作品 I 必修 3 3
葡文文學作品 II 必修 3 3
中國古典文學論題 必修 3 3
中國現代文學論題 必修 3 3
書面及口頭翻譯 III:法律語言 必修 3 3
書面及口頭翻譯 IV:商業及經濟領域用語 必修 3 3
中文溝通論題 選修(*) 3 3
英語專題:講演能力 選修(*) 3 3
商業法 選修(*) 3 3
葡國史 選修(*) 3 3
香港和澳門公共財政問題 選修(*) 3 3

*學生應選修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