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九三年一月十一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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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1/93/M號訓令:
- 在澳門政府印刷署人員編制內設立排版打字員第四職階一缺事宜
第2/93/M號訓令:
- 訂定商業銀行及總址設在外地之商業銀行一九九二年度的監察費之計算為0.3%
第3/93/M號訓令: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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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GM/92號批示 授權予澳門房屋司司長簽訂「祐漢社會坊D及E座——第二期保養/修葺」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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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GM/92號批示 豁免印度共和國及南非共和國國籍人士進入澳門地區之簽證及入境許可
運輸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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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SATOP/92號批示 通過郵包、特快專遞及補充或附屬服務收費表——撤銷十二月三十一日第162/SATOP/90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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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SATOP/93號批示 轉授若干職權予焚化中心辦公室及污水處理站主任簽署建築通往氹仔島雞頸衛生堆填區道路合約及斜坡保護工程合約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通告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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