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 關於規定有聲警報系統之裝置、運作及保養事宜
重新刊登經修改的二月十日第30/92/M號訓令,其內文是核准澳門體育總署一九九一經濟年度第一追加預算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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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GM/92號批示,通過關於演出之入場券印花稅支付憑罩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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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GM/92號批示,在職業稅方面,決定對一些獲取之收益徵收稅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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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GM/92號批示,委任澳門語言狀況關注委員會成員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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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GM/92號批示,委任律師業高等委員會成員一名
運輸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辦公室
批 示 摘 錄
政府機關佈告及通告
法律文告及其他
副刊
目 錄
- 訂定在澳門行使職能之外交人員地位或等同地位之員設立稅務豁免制度及社會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