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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法規:
第220/91/M號訓令
公報編號:
50/1991
刊登日期:
1991.12.16
版數:
4846
核准澳門投資促進局IPIM使用其標誌。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121/95/M號訓令
- 核准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之標誌。
相關法規
:
第59/85/M號訓令
- 增設有關公共行政當局之表格及其他一般用途文件之若干指導性措施。
第21/91/M號法令
- 設立澳門投資促進局。
第220/91/M號訓令
- 核准澳門投資促進局IPIM使用其標誌。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相關類別
:
招商投資促進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本法規已被
第121/95/M號訓令
廢止
第220/91/M號訓令
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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