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
[ 葡文版本 ]
公報
法規:
第44/GM/91號批示
公報編號:
8/1991
刊登日期:
1991.2.25
版數:
795
關於核准五月卅日第四二/八八/M號法令第九及第十二條所指之證明書及圖表格式,後者經二月廿五日第一五/九一/M號法令重新修改(獨立機構專有收入)。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第42/88/M號法令
- 核准機關及獨立基金法定制度--撤消十一月二十四日第119/84/M號法令。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44/GM/91號批示
沒有中文版 - Sem versão chinesa
[ 葡文版本 ]
[ 上一頁 ]
[ 葡文版本 ]
請使用
Adobe Reader 7.0
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