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法規:

第44/GM/91號批示

公報編號:

8/1991

刊登日期:

1991.2.25

版數:

795

  • 關於核准五月卅日第四二/八八/M號法令第九及第十二條所指之證明書及圖表格式,後者經二月廿五日第一五/九一/M號法令重新修改(獨立機構專有收入)。
相關法規 :
  • 第42/88/M號法令 - 核准機關及獨立基金法定制度--撤消十一月二十四日第119/84/M號法令。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44/GM/91號批示

     

    沒有中文版 - Sem versão chinesa

    [ 葡文版本 ]

     


    [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