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法規:

第7/91/M號訓令

公報編號:

2/1991

刊登日期:

1991.1.14

版數:

86

  • 關於按照都市建築總章程之規定調整各項徵稅事宜--撤銷八月二十一日之第一五○/八五/M號訓令。
被廢止 :
  • 第38/2022號行政法規 - 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施行細則。
  •  
    廢止 :
  • 第150/85/M號訓令 - 核准按照都市建築總章程第一部所規定征收的稅項。
  •  
    相關法規 :
  • 第79/85/M號法令 - 訂定管制在澳門進行土木工程之工程計劃審閱及核准案卷以及准照發給及稽查的行政性質規則--若干撤消。
  •  
    相關類別 :
  • 都市建築法律制度 - 土地工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本法規已被 第38/2022號行政法規 廢止

    第7/91/M號訓令

    一月十四日

    由於有必要進行調整都市建築總章程所徵收的稅項;

    又鑑於八月二十一日第79/85/M號法令所核准的都市建築總章程第一部第七三條二款的規定;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後;

    護理總督按照澳門憲章第一六條一款c項及八月二十一日第79/85/M號法令之規定,著令如下:

    第一條-按照都市建築總章程第一部之規定核准稅項的徵收,稅項表如下:

    第一部分

    (技術人員、建築公司及建築商)

    一、技術人員、建築公司及建築商每年的註冊:

    A.簽署工程計劃............三.○○○○○

    B.指導工程............三.○○○○○

    C.實施工程............六.○○○○○

    二、簽署每一計劃指導工程或實施工程:............六○○○○

    第二部分

    (建築稅)

    一、有關建築、重建及擴建工程按樓面面積(總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或不足之數............六,○○

    二、連接街道之永久性圍牆及圍柵的建造,可與同上款稅項一併繳交,每米或不足之數............三,五

    三、興建木的圍牆(不包括工程用之排柵)或臨時性質及簡單結構的任何圍牆,每米或不足之數............二,五

    四、拆卸現有建築物(建築總面積)的局部或全部,每平方米或不足之數............二,五

    五、進行更改工程,每六十天或不足之數............一.二○○○○

    第三部分

    (驗樓)

    一、按樓面面積(總建築面積)驗樓,每平方米或不足之數............二,五

    二、未列明的驗樓,及對殘危建築物所進行的必須的驗樓............六○○○○

    第四部分

    (雜項)

    一、一比一千的正式街道準線圖,每份..一二○○

    二、以感光紙複制的圖則,每平方米或不足之數............三,五

    三、以油紙複制的圖則,每平方米或不足之數............三五,○○

    第二條-倘實施於作工業用途的建築面積時,第二及第三部分所規定的稅項減半。

    第三條-撤銷八月二十一日第150/85/M號訓令。

    第四條-本訓令由一九九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一日於澳門政府

    著頒行

    護理總督范禮保


    [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