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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62/90/M號訓令

公報編號:

35/1990

刊登日期:

1990.8.27

版數:

3204

  • 核准“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經營一般項目中「電子設備」保險事宜。
相關法規 :
  • 第6/89/M號法令 - 訂立保險業務新法例--撤消十二月廿八日第50/81/M號法令。
  • 第189/82/M號訓令 - 核准「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在澳門進行保險業務。
  • 第228/92/M號訓令 - 核准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將其在資本額原占之最大股東地位出讓。
  • 第293/GM/99號批示 - 命令公布數份訓令之中譯本。
  •  
    相關類別 :
  • 保險業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私營機構 :
  • 聯豐亨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62/90/M號訓令

    八月二十七日

    鑑於“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請求經營新保險項目;

    考慮到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之贊同意見;

    經濟事務政務司行使《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所賦予之權能,並根據十二月十一日第204/89/M號訓令第二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下令:

    獨一條

    根據二月二十日第6/8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許可“聯豐亨保險有限公司”按照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核准之一般及特別條件經營屬“一般保險項目”之“其他——電子設備”保險,該項目為十一月二十七日第189/82/M號訓令、五月十九日第85/84/M號訓令及八月二十八日第152/89/M號訓令等所許可之保險項目之附加部分。

    一九九零年八月十六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布。

    經濟事務政務司 范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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