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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0/M號法令

六月四日

十二月二十一日第71/87/M號法令設立了購置及/或興建工業設施貸款之利息資助制度,其施行期為兩年。

但此制度只在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即第78/88/M號訓令頒佈有關章程之日起生效。

鑑於從頒佈上述法令與有關章程生效存在一段間斷時間,並考慮有需要盡量發揮該制度的效能,適宜延長上述法令的有效期至現正編製中的新條例生效為止。

基此;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

澳門護理總督按照《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三條一款之規定,制定具有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獨一條——十二月二十一日第71/87/M號法令第一條所指之期限延長至工業貸款優惠新制度實施日止。

一九九零年五月二十四日通過

著頒行

護理總督 范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