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第7/90/M號法令
三月二十六日
本法規的內容已被
第26/2024號法律
重新公佈
第一條
在政府總部事務局擔任職務且屬運輸範疇的特別職程的人員,不受一般法律所訂關於超時工作制度的限制。
第二條
上條所指人員超時工作的限額,由行政長官以批示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