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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法規:
第91/88/M號法令
公報編號:
41/1988
刊登日期:
1988.10.10
版數:
4022
修改七月十三日第66/85/M號法令第二條二及三款條文(司法官員職程)。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53/97/M號法令
- 核准司法人員通則 —— 若干廢止。
相關法規
:
第66/85/M號法令
- 確定澳門地區司法官員制度。
相關類別
:
司法機關
-
檢察長辦公室
-
法院
-
法務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53/97/M號法令
廢止
第91/88/M號法令
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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