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星期一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 修正華務司組織法第二十二條條文及賦予使用工作證之權
- 設立為購買或建築工業設施之貸款優惠利息制度
- 修改十二月三十一日第15/77/M號法律核准之營業稅章程
第161/87/M號訓令:
- 核准與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簽訂購置台山坊北面菜園涌邊街第三座九十個單位合約事宜
第162/87/M號訓令:
- 核准澳門社會工作司一九八七經濟年度第二副預算冊
第163/87/M號訓令:
- 提增給予澳門政府辦公室常備基金
第164/87/M號訓令:
- 核准社會復原中心一九八七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第165/87/M號訓令:
- 核准與Goodland有限公司簽立購置金鑾閣六個單位合約
鋪166/87/M號訓令:
- 賦予儲金科二十萬元作為管理一九八七經濟年度居屋優惠貸款基金的報酬
澳門政府辦公室
- 合作協議書一件(修改)
- 第111/GM/87號批示 關於對本地區新聞界的援助制度事宜
- 第31/SAAE/87號批示 指派一名學士執行澳門發行機構行政委員會主席之職務
- 第44/SAOPH/87號批示 關於修改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批給合約修訂契約之第四條
- 第45/SAOPH/87號批示 關於修改位於氹仔AI塔局部建築面積之用途及批地修訂契約之各條文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