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 | 第16/87/M號法令 | 公報編號: | 11/1987 | 刊登日期: | 1987.3.16 | 版數: | 673 | | |
| - 修訂核准登記暨公證機關組織法之九月八日第105/84/M號法令第二、三、四、五及三七條條文。
|
|
|
被廢止 : | 第54/97/M號法令 - 核准登記及公證機關之組織架構及人員通則 —— 若干廢止。 |
|
已更改 : | 第25/88/M號訓令 - 擴大海島立契官公署人員團體。第68/90/M號訓令 - 關於澳門出生登記局、婚姻及死亡登記局、澳門物業登記局、澳門商業及汽車登記局、澳門立契官公署第一及第二辦事處、海島市立契官公署辦事處人員編制附表更換事宜。第21/92/M號訓令 - 修訂物業登記局人員編制事宜。 |
|
相關法規 : | 第105/84/M號法令 - 核准立契官公署及登記局人員組織法律--撤銷一月二十九日第7/83/M號、第8/83/M號法令及七月七日第7/81/M號法律第五○至五三條條文。 |
|
相關類別 : | 登記及公證 - 法務局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
第16/87/M號法令
三月十六日
PDF文本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