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107/85/M號法令

公報編號:

48/1985

刊登日期:

1985.11.30

版數:

3424

  • 給予退休金金額編號。
相關法規 :
  • 第87/84/M號法令 - 訂定澳門公共行政當局一般職位總基礎--撤銷海外公務員章程第九○及九一條條文。
  • 第107/85/M號法令 - 給予退休金金額編號。
  • 第115/85/M號法令 - 核准退休及遺屬章程--各項撤銷。
  • 第4/89/M號法律 - 關於修訂公職人員薪俸、退休金及恤金--撤消六月廿九日第四/八七/M號法律只餘第三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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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澳門公職法律制度 - 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退休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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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07/85/M號法令

    十一月三十日

    本法規的內容已被第26/2024號法律重新公佈

    第一條

    一、為已訂定或擬訂定的退休金金額配設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一所載薪俸表的薪俸點,有關薪俸點須與退休金的金額相應;如無相應者,則取緊隨的較高金額的薪俸點。

    二、〔不生效〕

    三、〔不生效〕

    第二條

    因執行本法規而產生的疑問,由行政長官以批示說明。

    附件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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