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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32/85/M號法令

四月十三日

對公務員在自由市場為自住居屋的取得所獲給予貸款的優惠制度

總督於一九八四年一月所訂的居屋政策指導方針,在為居屋自由市場的復甦及本地區建築業的加強活力方面計劃於短期內採取的措施中,包括設立一個優惠制度,其目的係鼓勵在自由市場取得自住居屋,及明顯地實施於採用銀行貸款所作出的取得。

因此,本法令遵守既定居屋政策的指導,設立實施於本地區公共行政團體公務員在自由市場為自住居屋的取得之優惠制度。

本法令所管制的三大方面為:適用範圍、優惠制度及對借貸取得人賦予優惠的法律程序。

對居屋自由市場的再推動及加強活力,以至及於建築業成為現在所設立制度的優先目標,總言之,本制度的適用範圍在訂定條件,使建築業企業於八十年代起至今尚未脫售的產品,得以消化。關於在市場取得的空置新單位,其處理是,只要該等單位係以營造或起造企業名義在房屋登記局作登記,便會得到優惠。

至於所設計的優惠制度適合於本地區本身特徵及金融市場的活動情況,在特定期間內對利息採取一個優惠方式,並實施於為居屋取得而獲給予還款期不少於十五年的銀行借款。但訂定限制所獲給予優惠借款的最高額,期使本制度不涉及豪華或中上價格居屋的取得。

為給予優惠所訂定的法律程序方面,由郵電儲金局進行承做及結算工作,房屋協調室從事組織、登記、管制及核准給予優惠的統籌工作,財政司、工務運輸司及房屋登記局則從事本法令所訂定對取得人及取得單位條件管制所需的輔助職務。

綜上所述;

案經聽取諮詢會的意見後;

按照《澳門組織章程》第三十一條一款之規定,澳門護理總督合制定在澳門地區具有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第一章

適用範圍

第一條

(定義及目的)

一、設立本優惠制度,得實施於公務員在自由市場為自住居屋的取得而獲給予的貸款。

二、優惠制度係用以協助取得人按照本法令之規定,利用銀行貸款在自由市場購買自住居屋。

三、優惠制度包括給與借款人按照本法令第五及六條之規定所計得的月津貼,係由本地區行政當局透過居屋貸款優惠基金(F.B.C.H.)作出負擔。

第二條

(取得自住居屋的貸款)

一、本制度得適用於按照現行銀行法規定在本地區活動的任何銀行機構對居屋的取得所給予之貸款。

二、凡按照市場正常規定所給予還款期不少於十五年的貸款,均得受惠。

第三條

(優惠制度的受益人)

一、兼備下列條件之居屋取得人得受惠本優惠制度:

a、本地區行政當局包括自治機關及市政廳之現職公務員及退休及離休公務員;

b、非屬澳門地區任何市區房屋或獨立單位之所有人;

c、所購買居屋供取得人永久自住者。

二、按照二月十五日第10/82/M號法令之規定轉入澳門電訊公司(C.T.M.)之澳門郵電司(C.T.T.)公務員,亦包括在本法令內。

第四條

(可給予優惠之單位)

一、為着本法令適用之目的,下列情況方得受惠本優惠制度:

a、借款用於購買建築面積不超過一二五平方米的新單位;

b、借款用於購買已佔用的單位,但以該單位上項所指面積的限制,備有不超逾十五年前發給的居住准照及購買人在本法令生效時已成為其承租人者為限。

二、所稱單位,係指用磚建成的獨立居住單位,且最低限度:

a、單位內有廚房及衛生設施(包括大便器、洗臉盆、浴缸或淋浴);

b、水、電及渠連接本地區總網。

三、為着本法例適用之目的,凡兼備下列情況的單位,即視為新單位:

a、當本法令生效時,備有不超逾四年前發給之居住准照者;

b、屬空置且供在自由市場出賣者;

c、屬分層樓宇構成大樓的獨立單位,且以建築或起造企業名義在房屋登記局(C.R.P.)為登記者。

第二章

對貸款的優惠制度

第五條

(可給予優惠之最高借款)

一、銀行機構按照各該機構本身在銀行對不動產估值方面所採用的標準,有權按個別情況決定給予取得人的借款金額。

二、對由銀行機構訂定的借款金額,通常將得給予優惠。倘該筆借款金額超過單位建築面積(Ab)與在訓令內為平方米建築面積所訂定的售價(P/m2)之積者則除外,在此情況下,得給予優惠之借款金額將以Ab x P/m2所得之積訂定之。

三、倘將購買的居屋係由有關承租人佔用時,將給予優惠之借款金額以下列公式計算之:

MEB = 0.75 x Ab x P/m2

指在遞交資格表予居屋協調室(G.C.H.)當日,備有不超逾五年前發給居住准照的單位而言。

MEB = 0.75 ﹝ Ab x P/m2 ×(1035-0.009 N)﹞

指在遞交資格表予居屋協調室當日,備有超逾五年而少於十五年前發給居住准照的單位而言。在此,

MEB係可給予優惠借款的最高金額;

Ab係單位之建築面積;

P/m2,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之現行售價;

N,居住准照發出日期至本法令第七條一款所指資格表遞交予居屋協調室當日止所歷年數。

第六條

(優惠制度)

一、符合下列條件者,行政當局將按照本法令之規定,對在自由市場的居屋取得所給予的貸款予以優惠:

a、可給予優惠的貸款金額應遵守本法令第五條之規定;

b、借款償還期不得少於十五年;

c、行政當局所負擔對利率的優惠,一如本條以下數款之所載。

二、為借款可適用的銀行年利率相等或超過百分之十五者,行政當局所負擔對利率的最高優惠如下:

借款年期 對利率的最高優惠
第一年 9.0%
第二年 8.5%
第三年 8.0%
第四年 7.0%
第五年 6.0%
第六年 4.5%
第七年 3.0%

三、關於可適用的銀行利率處於或低於百分之十五之情況時,行政當局所負擔對利率的優惠將係上款所指表列載對利率的最高優惠同可適用的銀行利率所遭受變動的半數兩者差額所得出之率,即是:

15% - TJ
TB = TMB - ————
2

在此,

TB——係代表行政當局所負擔對利率之優惠

TMB——係代表行政當局所承擔本條二款表列對利率之最高優惠

TJ——係代表借款每次可適用的銀行利率

四、在任何情況下,借款取得人所承擔之利率不得少於年利率百分之二,在此情況下,行政當局所負擔對利率之優惠係以借款每期可適用的銀行利率與百分之二的率所得出之差額訂定,即係

TB = TJ-2%

第三章

為給予優惠的法律程序

第七條

(請求參與人的資格)

一、為自住居屋之取得給予優惠的請求參與人資格,將透過遞交於居屋協調室經申請人填妥及簽署的一份資格表審定之。

二、資格表,其格式為本法令組成部分附件之所載,將由關係人在居屋協調室或將按照本法令規定對自住居屋取得予以資助的任何銀行機構內獲得。表內附有:

a、致居屋協調室主任的一份申請書,請求批准給予有權的優惠;

b、由有關機關發出一份聲明書,指出申請人屬現職、退休或離休公務員的身份;

c、由有關機關發出一份聲明書,聲明申請人對將取得之單位曾收取房屋津貼至少五年,而此點只行於對將購買的單位租予申請人之情況;

d、由有關機關發出一份聲明書,聲明澳門地區任何市區房屋或屬分層樓宇構成大樓的獨立單位並無以申請人名義作登記;

e、房屋登記局的一份聲明書,聲明將取得之單位屬分層樓宇構成大樓的獨立單位,及指出房屋登記所有人之姓名;

f、工務運輸司(D.S.O.P.T.)之一份聲明書,列明單位之建築面積,居住准照發出日期及證實單位符合第四條二款所指的條件;

g、銀行機構的一份聲明書,聲明批准貸款予申請人;

h、郵電儲金局的一份聲明書,證實為給予優惠之目的,居屋優惠貸款基金有可動用的財務資源;

i、申請人之一份聲明書,聲明接受本法令所定請求參與條件及承認為不遵守或虛假聲明的情況所規定的處分。

三、資格表應檢附工務運輸司發出之經認證單位圖則副本一份。

四、資格表應於申請人獲得銀行機構給予貸款購買居屋所需的批准之後,及與銀行貸款人簽訂借款合約之前,遞交與居屋協調室。

第八條

(請求之批准)

一、審議及批准給予優惠的請求屬居屋協調室之職權,至於用以取得新單位借款的請求將給予優先。

二、按照上條二款h項的規定,一項請求的批准取決於對居屋優惠貸款基金有可動用的財務資源。對此,郵電儲金局事先必須加以證實。

三、居屋協調室將在最多十五天的期限內,審議請求並將批准或不批准請求告知關係人,及發出為給予優惠的有關許可書。

四、每當以對居屋的優惠貸款基金無可動用財務資源為由,不能批准給予優惠的請求時,請求參與人將予記名在居屋協調室之輪候表內,一旦居屋優惠貸款基金為此目的有可動用的款項時,保持其對優惠的有關權利。

五、居屋協調室對於獲批准的請求亦會告知有關銀行機構,同時,為着給予優惠之目的,將編製案卷及將所有許可書副本送交郵電儲金局。

第九條

(請求之失效)

一、只有符合本法令所訂定的其他條件,且於給予優惠的請求獲准日期後,透過公共契約所為的借款,方得給予優惠。

二、倘借款契約不在批准請求之日起計六個月期限內簽訂,優惠的給予即告失效。但倘在此期限內提出引致在上述期限內不簽訂合約的理由而為居屋協調室所接受時,該期限將得延展。

三、給予優惠的失效,將為着毋須對其撥款之目的及時通知郵電儲金局。

第一○條

(契約的訂立)

一、買賣契約及按揭借款契約將同時訂立。

二、買賣契約內必須註明取得係按照本法例所定制度辦理,借款契約亦應提及批准給予優惠的批示。

三、借款的受益人應將取得及借款契約認證副本連同相應的登記備忘錄送交居屋協調室。

四、分別為着辦理給予優惠及在房屋紀錄冊內記錄第十二條所指的不得為轉移責任之目的,居屋協調室將上款所指經機關認證的文件副本送交郵電儲金局及財政司(D﹒S﹒F﹒)。

第一一條

(優惠的結算)

一、編製案卷及透過對居屋優惠貸款基金結算優惠屬郵電儲金局的職權。

二、倘有關給予優惠的案卷未檢附第八條四款所指的居屋協調室許可書,及本法令第一○條四款所指的買賣契約副本時,任何優惠不得開始。

三、申請人有權收取的優惠金額,將按照本法令第五及六條之規定計算,並將貸記於申請人為此目的在郵電儲金局開立的帳目內為月結。

四、關於貸款銀行證明申請人已結算月分期供款的文件事先送交郵電儲金局後,優惠的月結方得進行。

五、分期供款收據(其上有郵電儲金局認可的兩個簽名為證)及由貸款人指出所欠借款本金金額,已供款及未供款的月分期數目,構成上款末段所指結算之足夠證據。

第一二條

(居屋的不得為轉移責任)

一、按照本法令之規定取得之居屋,係由取得契約之日起計十年期內不得為轉移,倘為清償稅務債項或與取得有關的借款所引致的債務者則除外,在此情況下,只由受押貸款機構推動之。

二、上款所指不得為轉移的責任,將根據有關契約,自動連同居屋取得之登記在房屋登記局辦理。

第四章

最後及暫行規定

第一三條

(居屋優惠貸款基金)

一、為應付執行本法令所引致優惠的負擔,每年由總督透過刊行政府公報之批示,訂定居屋優惠貸款基金將具有的財務資源最高金額。

二、由本地區總預算按照第73/84/M號法令第六條一款b項之規定對居屋優惠貸款基金的撥款,將由總督每年於聽取財政司的意見後,透過刊行政府公報之批示訂定之。

三、總督亦在刊行於政府公報之批示上,訂定自治機關及市政廳共同參與居屋優惠貸款基金的年金額。

第一四條

(居屋津貼)

一、凡現職公務員、退休及離休公務員在優惠制度下取得自住居屋者概行喪失第100/84/M號法令第九條二款b項所指的居住津貼權利。

二、為着上款規定之目的,郵電儲金局對開始支付優惠的日期將及時通知財政司及受益人所屬機關。

第一五條

(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之價格)

一、為着第五條二及三款所指的計算目的,對自一九八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生效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價格訂定如下:

第一區——每平方米澳門幣二八○○元

第二區——每平方米澳門幣二五○○元

第三區——每平方米澳門幣二二○○元

二、上款所訂定的價格,將由總督透過刊行於政府公報之批示予以檢討。

三、為着本條一款適用之目的,本法令附件三將澳門市之馬路、公路、街、巷、里、圍、前地、斜路、土腰、石級、路、支路、斜坡、圓形地及廣場予以分區。

四、為着在海島市適用本條一款之目的,訂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之價格為二千五百元。

第一六條

(生效)

本法例須於一九八七年四月三十日之前按照居屋市場條件及本地區可動用財務資源作出檢討。

第一七條

(疑義)

執行本法令所生疑義,由總督於聽取居屋協調室之意見後,透過刊行於政府公報之批示解決之。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一日核准

着頒行

護理總督 斐迪鎏


附 件 一

(第32/85/M號法令第七條)

澳 門 政 府

居 屋 協 調 室

對自住居屋的取得所獲給予貸款的優惠制度

資 格 表

請求參與之條件

本地區行政當局包括市政廳及自治機關在內的現職公務員、退休及離休公務員,以及澳門郵電司公務員,包括按照二月十五日第10/82/M號法令之規定轉入澳門電訊公司的人士,兼備下列條件者:

一、非屬澳門地區任何市區房屋或分層樓宇構成大樓的獨立單位所有人;

二、所購買的居屋供永久自住者。

獲得優惠之條件

下列情況方得受惠第32/85/M號法令所指之優惠制度:

一、借款用於購買建築面積不超過一二五平方米的新單位;

二、借款用於購買佔用的單位,即是:

a、當第32/85/M號法令生效時,購買人為其承租人;

b、該單位居住准照發出至少十五年;

c、該單位係以分層樓宇構成大樓的獨立單位;

d、單位建築面積不超過一二五平方米。

購買的限制

為着第32/85/M號法令適用之目的,所攷慮購買的居屋屬用磚建成的獨立單位,且最低限度:

一、單位內有廚房及設施(包括大便器、洗臉盆、浴缸或淋浴);

二、水、電及渠連接本地區總網。

新單位之定義

凡屬下列情況的單位,即視為新單位:

一、當第32/85/M號法令生效時,備有不超逾四年前發給之居住准照者;

二、屬空置且供在自由市場出賣者;

三、屬分層樓宇構成大樓的獨立單位,且以建築公司或起造人名義在房屋登記局為登記者。

居屋協調室主任閣下

(姓名)……,(職級)……,屬……團體,擬按照第32/85/M號法令之規定,進行供自住用,座落於………單位之取得,而本人是/不是該單位承租人。

謹請 閣下准許請求的參與。

請予批准

日期………

……………

(簽名)

第一部分——由請求參與人所屬機關填寫(a):

(i)為着第32/85/M號法令第七條二款b項規定之目的,茲聲明……………,係(b)的公務員、職級為……………,及

□在本機關現正確實執行職務。

□現處於退休情況。

□現脫離本機關,等待退休。

(ii)為着第32/85/M號法令第七條三款c項之規定,茲聲明該員有收取/無收取居住津貼,金額為…………元。

簽名…………………………

日期…………… (用打字機繕成的姓名)

a、倘請求參與人係屬退休或等待退休,本聲明書,應由財政司或曾隸屬的自治機關填寫。

b、指出機關名稱。

第二部分——由工務運輸司填寫:

為着第32/85/M號法令第七條二款f項規定之目的,茲聲明關於座落--單位。

a、建築面積為……………平方公尺;

b、居住准照,於………年………日………日發給予………;

c、關於第32/85/M號法令第四條二款所指之要求已被遵守

日期……… 簽名……………………

(用打字機繕成的姓名)

第三部分——由財政司填寫:

(i)為着第32/85/M號法令適用之目的,茲聲明位於………房屋有在房屋紀錄冊為登記,編號………(或為 着在房屋紀錄冊登記之目的,於………年………月………日遞交之申報書)

(ii)按照第32/85/M號法令第七條二款d項的規定,茲聲明在澳門地區並無任何市區房屋係以………名義為登記者。

簽名………………

日期………

(用打字機繕成的姓名)

第四部分——由房屋登記局填寫:

(i)為着第32/85/M號法令第七條e項所指之目的,茲聲明關於座落………房屋,在本登記局B字第………號冊第………頁說明第………號,其中………樓………字母的獨立單位係以………名義為登記者:

□該單位並無設定任何責任或抵押。

□該單位設定責任為………。

□該單位設定抵押給………。

(ii)為着第32/85/M號法令第七條二款d項所指之目的,現聲明在澳門地區並無任何市區房屋或分層樓宇制度構成大樓的獨立單位,係以………名義為登記者。

簽名………………

日期………

(用打字機繕成的姓名)

第五部分——由郵電儲金局填寫:

為着第32/85/M號法令第七條二款b項所指之目的,茲聲明由於對房屋貸款的優惠基金有/無可動用的財務資源,已/未撥款澳門幣………元,作為………所要求優惠的財務擔保,目的在進行對座落………單位的取得。

簽名………………

日期………

(用打字機繕成的姓名)

第六部分——由被取得財務資助的銀行機構填寫:

為着第32/85/M號法令第七條二款g項所指之目的,茲聲明准予貸款給………澳門幣………元,以便其進行對座落………而供永久居住用單位的取得,條件如下:

年期………

利率:按市場條件變動。

銀行機構名稱:………

簽名………………

日期………

(用打字機繕成的姓名)

聲 明 書

本人,下方簽名者現以本人名譽聲明:

一、按照現行法例的規定,所擬購置的獨立單位須專供自住用者,如將之移作別用,將受規定的處分,本人對此完全明白;

二、本人茲證實本人不是澳門地區任何市區房屋或分層樓宇構成大樓的獨立單位所有人。如在任何時刻證明上述聲明非屬實情,本人即須將不當收受的優惠,另加依當時由總督批示訂定利率所計得的有關利息,如數退回,且不妨礙法定的處分。

簽名………………

日期………

(用打字機繕成的姓名)

由居屋協調室填寫:

(機關收件日期) 批准/不批准

日 月 年

a)………

主 任

所交易單位………

□□□□□□□□

承諾購買人………

□□□□□□□□□□□□□□□

□□□□□□□□□□□□□□□

賣出價為澳門幣 元

預定優惠金額為澳門幣 元

訂立契約限期: 年 月 日延至 年 月 日

報 告

經進行審閱報名表所刊載的資料後,認為該報名表所指給予優惠的申請,應予批准/不批准,理由………

………

………

並建議准許/不准許發給有關「許可書」,以便訂立契約。

簽名………………

日期………

(用打字機繕成的姓名)


附 件 二

(第32/85/M號法令第八條三款)

澳 門 政 府

居屋協調室

許 可 書

為着座落………獨立單位訂立買賣契約之目的,及按照第32/85/M號法令第八條三款之規定,茲聲明案經居屋協調室主任 年 月 日批示,取得人………獲准受惠第32/85/M號法令所設立的優惠制度,並以 年 月 日為………訂立契約限期。

按照上述法令之規定,對該獨立單位設定不可移轉責任,為期十年。

本件將由主任簽名,並加蓋居屋協調室白印為證。

一九八五年 月 日於澳門

主任

(用打字機繕成的姓名)


附 件 三

(第32/85/M號法令第一五條)

*為着本法令適用之目的,將澳門市的馬路、公路、街、巷、里、圍、前地、斜路、土腰、石級、路、支路、斜坡、圓形地及廣場劃分為區:

大馬路  
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新馬路) 1
罅些喇提督大馬路(提督馬路) 2
高利亞海軍上將大馬路 2
巴波沙大馬路 2
貢沙威塞古兵艦大馬路 2
青洲大馬路 2
肥利喇亞美打大馬路(荷蘭園大馬路、荷蘭園正街) 1
美副將大馬路 2
殷豐素王大馬路 1
約翰四世大馬路 1
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 2
馬揸度博士大馬路 2
友誼大馬路 1
羅理基博士大馬路 1
白朗古將軍大馬路 2
高士德大馬路 1
殷皇子大馬路 1
賈羅布大馬路 1
畢仕達大馬路 2
雅廉訪大馬路 1
民國大馬路 1
士多鳥拜斯大馬路 1
慕拉氏大馬路 2
馬路  
羅利老馬路 2
拱形馬路(關閘橫路) 2
黑沙環馬路 2
新雅馬路 2
海邊馬路(劏狗環) 1
騎士馬路 3
西墳馬路 3
連勝馬路 2
鮑公馬路 1
馬交石炮台馬路 1
地厘古工程師馬路(松山馬路) 1
東望洋街 2
黑沙環海邊馬路 2
青洲河邊馬路 3
馬場河邊馬路 3
加思欄後新馬路 2
白頭馬路 2
西望洋馬路 1
鏡湖馬路 2
加思欄馬路 1
聖珊澤馬路(西望洋馬路) 1
若憲馬路 2
得勝馬路 1
 
青洲坊甲街 3
亞卑寮奴你士街(荷蘭園二馬路) 2
亞豐素雅布基街(亞豐素街) 2
順成街 3
水手東街 3
惠愛街 3
太和街(太和斜街) 3
紅窗門街 2
賈伯樂提督街(提督街) 2
河邊新街 2
咩路馬揸度街 3
羅沙達街 2
媽街 3
巴士度街 2
拱形街 2
黑沙環 3
貨倉街 2
炮兵街 2
巴波沙街 3
青洲坊乙街 3
三層樓上街 3
渡船街 2
柴船尾街 3
媽閣街 2
水手西街 3
燕主教街 2
美的路主教街 2
竹室正街 1
蓬萊新街 2
寶德街 2
巴冷登街 2
羅白沙街 3
青洲坊丙街 3
高偉樂街 2
白灰街 3
白眼塘橫街(福隆下街) 2
庇山耶街(爐石塘) 2
水坑尾街 1
𠜎雞街 3
下環正街 3
青洲坊十四街 3
興華街 3
龍嵩正街 2
陳樂街 3
燒灰爐街 2
黑沙環坊第五街 2
祐漢新邨第五街 3
青洲坊第五街 3
巴波沙坊第五街 3
十月初五街 2
連勝街 2
崗陵街(荒字巷) 3
工匠街 3
俾若翰街(筷子基北街) 3
馬統領街 1
高可寧紳士街 1
和樂街 3
貢士旦甸奴街 3
非利喇街 2
噶地利亞街 3
天通街 2
牧場街 3
涼水街 3
青洲坊丁街 3
高園街 2
青洲坊十街 3
巴波沙坊第十街 3
青洲坊十九街 3
青洲坊十六街 3
青洲坊十七街 3
青洲坊十八街 3
臘八街 3
黑沙環第二街 3
祐漢新邨第二街 2
青洲坊第二街 3
巴波沙坊第二街 3
青洲坊第十二街 3
比厘喇馬忌士街 2
羅保博士街 1
蘇沙醫生街 3
蘇鴉利醫生街 2
青洲坊戊街 3
馬忌士街 2
義字街 2
同安街 3
田畔街 3
青草街 3
關前正街 3
商業學校街 1
亞美打街 3
厚望街 2
草堆街 2
船廠街 3
賣菜街 3
青洲坊己街 3
工廠街 3
快艇頭街(米街) 2
福隆新街 2
飛能便度街 2
亞馬喇馬路 1
福慶街 3
福隆街 3
二龍喉街 2
美麗街 2
俾利喇街 2
青洲坊庚街 3
夜呣街 2
嘉野度將軍街(將軍街) 2
飛喇士街(筷子基南街) 3
羅德禮將軍街 2
施利化街(長安街) 3
柯維納總督街 2
海邊新街 2
福安街 3
馬大臣街 2
柯高街 2
菜園街 3
官印局街 2
鵝眉街 2
意那素俾蘇亞街(蘇亞街) 3
皇子街(呬碼頭街) 2
約翰亞美打街 2
大興街 2
李加祿街 2
區華利街 2
化驗所街 3
林茂街 3
李寶椿街 3
飛良韶街 2
罅些喇提督市東街 2
公局新市東街 2
亞婆井街 2
火船頭街 2
盧九街 2
路義士若翰巴地士打街 2
新埗頭街 3
爹利仙拿姑娘街 2
亞利雅架街 2
高士德街(筷子基中街) 3
菜園涌邊街 3
鴨涌河邊街 3
柯利維喇街 3
墨山街 3
桔仔街 3
營地大街(大街) 2
美基街 2
西望洋眺望臺街 1
高冠街 3
大炮台街 3
魯子高街 3
叢慶北街 3
罅些喇提督市北街 2
公局新市北街 2
關前後街 2
福德新街 3
東望洋新街 2
瘋堂新街 2
通商新街(新填地) 2
祐漢新邨第九街 3
青洲坊第九街 3
巴波沙坊第九街 3
公局新市西街 2
祐漢新邨第八街 3
青洲坊第八街 3
巴波沙坊第八街 3
青洲坊第十一街 3
巴波沙坊第十一街 3
高樓街 3
羅神父街 2
羅約翰神父街 2
傅禮士神父街 2
木橋街 3
賣草地街 2
麻子街 3
華園新街 2
公園街 2
通衢街 3
沙梨頭街(石牆街) 3
醫院後街 2
石街 3
高地烏街 2
卑度路街 2
伯多祿局長街(白馬行) 1
鹹魚街 2
西坑街 2
漁翁街 2
虔信街 2
羣興新街 2
西灣街 1
下環街 2
南灣街 1
三層樓街 3
風順堂上街 2
黑沙環坊第四街 2
祐漢新邨第四街 2
青洲坊第四街 3
巴坡沙坊第四街 3
青洲坊十五街 3
羣隊街 2
大三巴右街 2
光復街 2
沙梨頭海邊街 2
連興街 3
興隆街 3
定安街 3
板樟堂街 1
聖庇道街 2
三巴仔街 2
風順堂街 2
聖美基街 2
大三巴街 2
聖祿杞街 2
媽閣上街 2
沙嘉都喇賈罷麗街 2
美珊枝街 2
家辣堂街 1
大砲台下街 3
花王堂街 2
大堂街 2
黑沙環坊第六街 2
祐漢新邨第六街 2
青洲坊第六街 3
巴波沙坊第六街 3
三巴仔橫街 2
青洲坊第七街 3
祐漢新邨第七街 3
巴波沙坊第七街 3
文第士街 2
日頭街 2
叢慶南街 3
花地瑪教會南街 3
公局新市南街 2
愕街 3
塔石街 2
沙欄仔街 2
大碼頭街 2
果欄街 2
聚寶街(夜姆前巷) 2
羅憲新街 3
新勝街 2
道咩卑利士街 2
黑沙環坊第三街 2
祐漢新邨第三街 3
青洲坊第三街 3
巴波沙坊第三街 3
青洲坊第十三街 3
僑樂新街 2
黑沙環坊第一街 2
祐漢新邨第一街 2
青洲坊第一街 3
巴波沙坊第一街 3
友聯街 2
哪咤廟街 3
青洲坊二十街 3
巴素打爾古街 2
得勝街 2
和隆街 2
 
大樓樓斜巷 3
小新巷 3
高尾巷(高尾街) 2
賈伯樂提督巷 2
罅些喇海軍上將巷 2
河邊新巷 2
賣魚巷 3
天神巷 2
龍頭左巷 3
黑沙環巷 3
爛鬼樓巷(爛鬼樓新街)(爛鬼樓) 3
貨倉巷 3
炮兵巷 3
樹木巷 3
沙井天巷 3
新填巷 2
清平巷(清平新街)(清平直街) 2
咸蝦巷 3
永安息巷 3
剪髮匠巷 2
渡船巷 2
媽閣巷 3
新市巷 2
吉慶巷(吉慶里) 3
主教巷 2
沙井地巷 3
山水園巷(山水園斜巷) 2
消防隊巷 2
花王堂巷 3
蛤巷 3
水字巷 3
掙匠巷 2
家冷巷 3
蓬萊新巷 2
菜園涌巷 3
鴨涌巷 3
𠜎雞巷 3
港務局巷 3
陳樂巷 2
俊秀巷 3
媽閣第三巷 3
十月初五日巷 2
鵪鶉巷 3
連勝巷 3
連興巷 3
扣鈕巷 3
學校巷 1
工匠巷 3
馬統領巷 2
青洲新巷 3
肥利喇亞美打巷 2
大纜巷 3
纜廠巷(新埗頭橫街) 2
造繩巷 3
美副將巷 2
轎夫巷 3
短巷 3
涼水巷(芽菜巷) 3
殷豐素王巷 2
連安後巷 3
船澳巷 3
酒潭巷 3
馬博士巷 2
罣累巷 3
魚鱗巷 2
船廠巷 3
草蓆巷 3
製造廠巷 3
山雞巷 3
快艇巷(永安中街) 3
福隆新巷(宜安街) 2
爐巷 3
金龍巷 3
風爐匠巷 3
福華巷 2
俾利喇巷 3
草蜢巷 3
水雞巷 3
夜姆巷 3
叉巷 3
生雪巷 3
脂花巷 3
魚鰓巷 2
何光來巷 3
何老桂巷 2
菜園巷 3
黑姪巷(千年利街) 3
意那韶白的士打巷(鵝眉橫街) 3
賈那韶巷 2
草堆橫巷 3
下環舊巷 3
化驗所巷 3
塘巷 3
林茂巷 2
林德遠巷 3
兔巷 3
李道巷 2
蓮莖巷 3
缸瓦巷 2
盧善德巷(福德街) 3
墨山巷 2
爐石塘巷 2
宰牛巷(清平街) 2
桔仔巷 3
太和巷 3
大廟腳巷 2
公局市場巷(公局市橫巷) 3
商人巷(十八間) 3
仁慈堂右巷 2
賣菜巷 3
十字巷 3
蛋巷 3
卑第巷 2
素鴉利神父巷(竹園圍斜巷) 2
寶塔巷(木橋橫街) 3
火藥局巷 2
擺華巷 2
戀愛巷 3
沙梨頭口巷 3
玉盞巷 3
布巷 3
平線巷 2
牧羊巷 3
沙梨頭巷 3
鴨巷 2
永安下巷 3
連安巷 3
千日紅巷 3
火水巷 2
翎毛巷 3
大井巷 3
橋巷 3
養豬巷 3
趙家巷 3
劏狗環巷 3
南灣巷 2
如意巷 3
叢慶四巷 3
峽谷巷 3
沙梨頭海邊巷 3
羅結地巷 2
板樟堂巷 2
水榕樹巷 3
大三巴巷 3
鹽巷 2
老饕巷 3
水坑尾巷 3
銅錢巷 3
仁慕巷 2
大堂巷 2
叢慶二巷 3
文第士巷 2
米糙巷 2
塔石巷 2
叢慶三巷 3
染布巷 3
新勝巷 3
馬車巷(夜呣前街、馬巷) 3
竹帽巷 3
山洞巷 2
僑樂巷 2
友聯巷 2
小販巷(下環小市) 3
福寧巷(福寧里新圍) 3
哪咤廟巷 2
樂上巷 3
道德巷 2
 
蠔壳里(蠔壳圍) 3
銀針里 3
惠愛里 3
高地里(高地圍) 2
亞美打利庇盧里(亞美打利庇盧圍) 3
船錨里(船錨巷) 3
天神里(打鐵圍) 3
魚釣里 3
仁安里 3
炮兵里 3
阿宋生里 3
趙家里(趙家圍) 3
咸蝦里(咸蝦圍) 3
永樂里 3
竹里(竹圍、海田圍) 3
媽閣里 3
景觀里(見眼圍) 3
鈕里 3
高園里(高園圍) 3
天通里(天通圍) 2
鍾家里(鍾家圍) 2
白灰里(白灰圍) 3
生蔗里 3
太平里(太平圍) 3
田螺里 3
祿號里(祿號圍) 3
連丁里(連丁圍) 3
馬子里(馬子圍) 3
馬里 3
鹽埠里(鹽埠圍、椰子巷) 3
聚龍舊社 3
陳家里(陳家圍) 3
史山新里 3
新維里 3
連勝圍 2
匙羹里 3
工匠里(沙欄仔圍) 3
海蛤里 3
珊瑚里 3
美上校里 2
手肘里(左堂欄尾) 3
高樓里(船澳口) 3
蔡記里 3
爹美刁施拿地里 3
蟒里 3
青草里(青草圍) 3
東慶里 3
刀里(昇發圍) 3
快艇頭里 3
福榮里 3
飛能便度里 3
鐵匠里(鐵匠圍) 3
福隆里 3
夜呣里(深巷仔) 3
鵝里(連安圍前巷) 3
江沙路里(三角亭圍) 2
東望洋里 3
余敦善堂里(余敦善堂私家圍) 3
石版里 3
耕里(耕圍) 3
黎地里 3
龍頭里(龍頭巷) 3
陶工里(林家三圍) 3
錦葵里(倒裝一圍) 3
水手里(媽閣第二巷) 3
柯利維喇里(柯利維喇圍) 3
桔仔里(桔仔圍) 3
西瓜里(菓欄橫街) 3
豆醬里(豆醬圍) 3
蓬萊里 3
眼鏡里(倒裝二圍) 3
蠔里(果攔尾) 3
雅廉訪里 3
羅神父里 2
土地廟里 3
乾草里 3
平線里(平線圍) 3
雀里 2
石里 3
鮮魚里 3
鹹魚里 3
擔桿里(草堆橫街) 3
豬里(史山豬圍) 3
沙灘里(南灣圍) 3
銀和里 3
教師里(林家一圍) 3
魚網里(萬里圍) 3
鳩里 3
德香里 3
玫瑰里(聚龍通津騎樓街) 3
瑰花里 3
聖方濟各里 3
瘋堂圍 3
聖祿杞里(朾鐵圍) 3
鹽里(爛花園) 3
鞋里(儒履圍) 3
大堂里 3
三巴仔里 2
議事亭里(議事亭右巷) 2
煙草里(煙字巷) 3
沙欄仔里(沙欄仔橫街) 3
染布里 3
染師里(營地一圍) 3
道咩卑利士里 3
橫梁里(橫圍) 3
桂和里 3
哪咤廟里 2
樂上里 3
 
吳家圍 3
吉慶二圍 3
卜圍 3
羅利盧臺 2
順成圍(順成里) 3
何林圍(何林里) 3
大頭針圍(大頭針里) 3
葉家圍 3
顯榮圍(顯榮里) 3
廣富圍(廣富里) 3
阿宋生圍 3
填地圍(福壽里) 3
咸蝦圍(咸蝦里) 3
善慶圍 3
渡船台 3
媽閣臺 3
銅鑼圍(居仁里) 3
萬安臺 3
沙井地圍 3
竹室圍 2
南巫圍 3
草地圍 3
三巴仔圍 3
山蔴雀圍 3
永安圍 3
社福圍(社福里、吉祥里) 3
木匠圍(木匠巷) 3
下環圍 3
騎士圍 2
陳樂圍(陳樂里) 3
俊秀圍(俊秀里) 3
光復圍(光復里) 3
昇平圍(昇平里) 3
肥利喇亞美打圍 2
羔羊圍(永安圍) 3
打纜圍 3
美上校圍 2
競走者圍(騎樓里) 3
長安圍 3
手肘圍(德隆新街) 3
丁香圍(中和里) 3
苦力圍(聚龍里) 3
煩懣圍(煩懣圍) 3
暗圍 2
內裡圍 3
菖蒲圍(慶樂里) 3
茨林圍 3
轉角圍(大鵬橫巷) 2
偶像圍 3
草蓆圍(蓆里) 3
永福圍(永慶里) 3
福隆圍(清和里)(虱乸街) 3
飛能便度圍 3
龍眼圍 2
幸運圍(福華里) 3
安仿西圍(麻雀仔) 3
志圍(志里) 3
土庫圍 3
洞穴圍(由義巷) 3
東望洋圍 3
福安臺 3
常春籐圍(永樂里) 3
柯傳善堂圍(柯傳善堂里) 3
雄發圍 3
菜園圍(木字里) 3
公仔圍(公仔巷) 3
幻覺圍(高樓里) 3
養樂圍 3
花園圍(叢慶坊) 3
龍安圍 3
何智英東圍 3
亞婆井圍 3
蓮莖圍(蓮莖圍村) 3
馬忌士圍(馬忌士里) 3
洗衣匠圍(青雲里) 3
大褸圍 3
門官圍 3
美基內市場圍(味機市) 3
吉慶一圍 3
鷹圍 3
李家圍 3
瞭望圍(安懷居) 3
大炮台圍 3
綠石圍 3
沙鷦圍 3
新圍 3
何子英西圍 3
雅廉訪圍 2
高樓圍 3
卑第圍 2
巴掌圍 3
乾草圍(賣草地里) 3
棕櫚葉圍(敦善里) 3
木瓜圍 3
何子英私家圍 3
和平臺 3
蕉園圍 3
家神圍(長樂里) 3
太和圍 3
西望洋圍(三間里) 2
明珠台 2
千日紅圍(千日紅里) 3
帶水圍 3
大堂新圍 3
連安圍 3
金雞納圍 3
竹園圍 3
玫瑰圍 3
板樟堂圍 2
瘋堂圍 2
聖尼各老圍(仁厚里) 3
大三巴圍 3
紅雀圍 3
鳳仙圍 3
大砲台下圍 3
聖柯奴非圍(福星里) 3
仁慕圍 3
大堂圍 2
六屋圍(福六里) 3
馮家圍 3
工匠圍(居安里) 3
日頭圍(日頭里)(大三巴太陽里) 3
板堆圍(板堆里) 3
果欄圍 3
天台圍 3
碩圍 3
柚圍(柚果里) 3
扊扅圍 3
華士圍(華士里) 3
老人圍 3
哪咤圍 3
前地  
亞堅奴前地 2
老人院前地(花王堂高園) 2
耶穌會紀念廣場(大三巴石級) 2
打纜前地(打纜地) 2
白鴿巢前地 2
公局市前地 2
媽閣廟前地 2
康公廟前地 2
土地廟前地(醮塲地) 2
包公廟前地 2
板樟堂前地 2
岡頂前地 2
花王堂前地 2
大堂前地 2
議事亭前地 1
金龍前地 3
木板前地(板樟前地) 3
斜巷  
大關斜巷 3
媽閣斜巷(萬里長城) 2
高樓斜巷(高樓上巷) 2
灰爐斜巷 2
花王堂斜巷(沙欄仔斜路) 3
瘋堂中斜巷 2
竹仔室斜巷 1
長樓斜巷 3
水手斜巷 3
樂建斜巷 3
三層樓斜巷 3
東望洋斜巷 2
牡雞斜巷 3
夜呣斜巷(岡頂斜路) 3
瘋堂斜巷 2
打鐵斜巷 3
亞婆井斜巷 3
大炮台斜巷 2
火藥局斜巷 2
和平斜巷(高樓下巷) 2
西望洋斜巷 2
水井斜巷(細井巷) 2
衣灣斜巷 1
兵營斜巷(兵營斜路) 2
三巴仔斜巷 3
史山斜巷 3
聖方濟各斜巷 3
大堂斜巷 2
大三巴斜巷 2
巴掌圍斜巷 2
沙梨頭斜巷 3
愕斜巷 3
東方斜巷 2
哪咤廟斜巷 2
若憲斜巷 2
土腰  
亞馬喇土腰(關閘馬路) 2
石級  
灰爐石級 3
田螺石級 3
小山石級 3
沙梨頭石級 3
太和石級 3
 
炮兵馬路 2
 
嚤囉園路 2
斜坡  
媽閣斜坡 3
馬蛟石斜坡(黑沙環斜路) 2
馬交石炮台斜坡 2
望廈炮台斜坡 2
東望洋斜坡 2
松山晨運斜坡 2
水池斜坡 2
圓形地  
嘉路米耶圓形地(三盞燈) 1
亞馬喇圓形地 1
前地  
羅飛勒前地 2
白鴿巢前地 1
柯邦迪前地(司打口)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