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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16/85/M號訓令

公報編號:

5/1985

刊登日期:

1985.2.2

版數:

182

  • 撤銷核准兩間公司在本澳經營保險業務之十一月二十七日第一八七/八二/M號及一九○/八二/M號訓令。
廢止 :
  • 第187/82/M號訓令 - 核准「葡國成功保險公司」在澳門進行保險業務。
  • 第190/82/M號訓令 - 核准「帝國保險公司」在澳門進行保險業務。
  •  
    相關法規 :
  • 第293/GM/99號批示 - 命令公布數份訓令之中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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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保險業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16/85/M號訓令

    二月二日

    鑑於已許可設立“澳門保險有限公司”,其中之股東包括“新冠保險公司”及“太古保險公司”;

    鑑於“太古”及“新冠”之保單已失效,而昔日按終止之合同受保之實體如今大致由“澳門保險有限公司”之保單承保,故“太古”及“新冠”擬終止其在本地保險市場上之直接參與;

    經聽取澳門發行機構意見後;

    澳門總督行使經二月十七日第1/76號憲法性法律頒布之《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五條第一款及第二款所賦予之權能,下令:

    獨一條

    廢止分別許可“新冠保險公司”及“太古保險公司”在澳門從事保險業務之十一月二十七日之第187/82/M號訓令及第190/82/M號訓令。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布。

    總督 高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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