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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第226/83/M號訓令

公報編號:

52/1983

刊登日期:

1983.12.30

版數:

2689

  • 訂定石礦場經營人應繳付之稅項--撤銷十一月一日第一八五/七五號訓令。
相關法規 :
  • 第39/75號省令 - 核准採石礦場章程。
  • 第297/GM/99號批示 - 命令公布十二月十八日第210/76/M號訓令、九月十七日第113/77/M號訓令、十月二十七日第171/79/M號訓令、一月十二日第3/80/M號訓令、九月十三日第165/80/M號訓令、三月五日第57/83/M號訓令、三月五日第58/83/M號訓令、十一月五日第179/83/M號訓令及十二月三十日第226/83/M號訓令之中文本。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226/83/M號訓令

    十二月三十日

     

    Versão em chinês publicada pelo DS 297/GM/99 do BO 50 I 2S de 1999.12.17, no mesmo BO, na p.807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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