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公報
法規:
第11/83/M號法律
公報編號:
52/1983
刊登日期:
1983.12.30
版數:
2449
核准政府在一九八四年度收存本地區稅項及其他收益及取得對財政管理所必須的其他資源,以及將其所得用於支付該年度本地區總預算冊(OGT)內載有或將載有之公共支出。
葡文版本
不生效
:
第11/2017號法律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相關法規
:
第11/83/M號法律
- 核准政府在一九八四年度收存本地區稅項及其他收益及取得對財政管理所必須的其他資源,以及將其所得用於支付該年度本地區總預算冊(OGT)內載有或將載有之公共支出。
第55/83/M號法令
- 核准本地區經濟年度總預算冊,並著由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相關類別
:
財政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11/2017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11/83/M號法律
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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