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法規:

第49/83/M號法令

公報編號:

51/1983

刊登日期:

1983.12.17

版數:

2351

  • 核准鑄造PROOF式套裝銀幣,以宣傳按十二月二十六日第四九/八一/M號法令所規定目前流通的硬幣。
相關法規 :
  • 第49/81/M號法令 - 核准鑄造面額一毫、二毫、五毫、一元及五元之金屬硬幣。
  • 第49/83/M號法令 - 核准鑄造PROOF式套裝銀幣,以宣傳按十二月二十六日第四九/八一/M號法令所規定目前流通的硬幣。
  • 第66/84/M號法令 - 核准鑄造二千五百套銀幣。
  •  
    相關類別 :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硬幣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9/83/M號法令

    十二月十七日

    【本文為非正式公佈文本,在此僅供參考。】(法務局提供)

    第一條

    許可鑄造限量為二千五百套使用“proof”制度鑄造的紀念銀幣;該等銀幣為複製根據十二月二十六日第49/81/M號法令發行的紀念幣。

    第二條

    第一條所指紀念幣註明鑄造年份為一九八三年,並具十二月二十六日第49/81/M號法令許可發行的銀幣的特徵。


    [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