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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二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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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22/82/M號法令:
- 在民事登記局登記人員團體內增設三等登記辦事員兩職位
第23/82/M號法令:
第24/82/M號法令:
第25/82/M號法令:
第87/82/M號訓令:
第88/82/M號訓令:
- 特開款項五百四十五萬元作為應付給予郵電司一津貼之負擔
第89/82/M號訓令:
- 特開款項一千五百六十五萬二千五百八十九元八角作為支付市政廳應得一九八一年度營業稅、房屋業鈔、職業稅及純利稅超額徵收之百分之三十
第90/82/M號訓令:
- 撥款一千元列入一九八二年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六十九條四款所指項目內
財政司
- 第61/82號批示 修正第24/82號批示訂定之購置九至十五座位(油渣引擎)載客車輛之最高價格
目 錄
秘書處
刊登日期:1982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