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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八零年三月一日,星期六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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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武 裝 部 隊 總 參 謀 部

批示一件 規定在軍事司法組織內之主控官祇係在軍事法庭工作(軍事司法法例第二百五十一及二百五十四條),該軍事法庭在上述軍事司法法例第二百一十三條列出之機構祇有:上訴法庭及軍事高等法庭

最 高 法 院

第1/80號紀錄:

澳 門 政 府

第2/80/M號法律:

第40/80/M號訓令:

秘 書 處

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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