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3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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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革命委員會
第506/77號法令:
- 着將十二月三十一日第920/76號法令在澳門實施有效
第920/76號法令:
- 訂定各級所負責職務、升級制度及陸軍永久性團體之士官養成教育及進修班
澳門政府
第13/77/M號法律:
第51/77/M號法令:
- 着將十二月三十一日第56/75號省令第一條所指之陸軍「兩名上尉及兩名低級軍官」及「上士」,分別以「四名上尉或低級軍官」及「士官」代替
第52/77/M號法令:
第206/77/M號訓令:
- 核准蓮峰廟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着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207/77/M號訓令:
- 核准海島市政廳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着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208/77/M號訓令:
- 核准銀行監察處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着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209/77/M號訓令:
- 核准康公廟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着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210/77/M號訓令:
- 核准觀音堂(又名普濟禪院)慈善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着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211/77/M號訓令:
- 核准澳門中華總商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着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212/77/M號訓令:
- 核准光裕堂木工藝(工藝堂)慈善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着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213/77/M號訓令:
- 核准媽閣廟(又名正覺禪林)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着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214/77/M號訓令:
- 核准澳門司法警察廳福利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着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215/77/M號訓令:
- 核准功德林慈善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着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216/77/M號訓令:
- 核准鏡湖醫院慈善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着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217/77/M號訓令:
- 核准澳門監獄基金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着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218/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六章第三六三條一款款項調動追加
第219/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第220/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平政院
- 批示一件 委任平政院一九七八/一九七九年度委員第一及第二候補人
財政廳
- 批示一件 委任營業稅評委員會一九七八年度納稅人代表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14/77/M號法律:
- 准許一九七八年度徵收本地區稅餉及其他收入,以及按照可引用法律的規定,得收取對財政管理上不可免之其他資源,並將所得用於同年度當地總預算冊已載有或將載有的公共支出
第53/77/M號法令:
第54/77/M號法令:
- 核准本地區一九七八經濟年度總預算冊,並着令由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刊登日期:1977年12月31日
目 錄
澳門政府
第15/77/M號法律:
刊登日期:1977年12月31日
目 錄
澳門政府
第55/77/M號法令:
- 撤銷九月十八日第26/74號省令第六條C項(政府及地方自治機構車輛繳交之過橋費)
第221/77/M號訓令:
- 核准及實施澳門公務員互助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
第222/77/M號訓令:
- 核准助學金學生旅宿費及文化交流委員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着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223/77/M號訓令:
- 核准澳門市政廳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着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第224/77/M號訓令:
- 核准澳門司法警察廳福利會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第225/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百六十七條三款A項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第226/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二章第三百零六條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第227/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第228/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第229/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四章第五一八條二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第230/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第231/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百八十七條三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第232/77/M號訓令:
- 核准澳門治安警察廳社會復原所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第233/77/M號訓令:
第234/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十六章第六百六十三條四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第235/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百七十六條款項調動追加
刊登日期:1977年12月31日
目 錄
第56/77/M號法令:
- 規定一九七五年十月十一日第36/75號省令第二附表所指三等警員人數改為三十六名
第236/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百七十五條一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第237/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三十六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第238/77/M號訓令:
- 着在社會復原所治安警員增加一單位及收容科主任人數增為兩名
第239/77/M號訓令:
第240/77/M號訓令:
- 核准社會復原所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着由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刊登日期:197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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