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七七年六月十一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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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內閣總理
總辦事處
聲明書一件:
- 聲明已修正四月九日第八三號共和國公報第一組第四副刊所刊行之第145-B/77號法令內文
內閣總理
第145-B/77號法令:
- 着將刑法上若干故意罪及在軍事設備內進行任何性質之故意罪撥歸軍事法庭審理
共和國檢察總署
最高檢察委員會
澳門政府
第65/77/M號訓令:
秘書處
- 第57/77號批示 着組織一委員會以草擬財政廳重組法律草案
- 聲明書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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