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期
澳門政府公報
一九七七年一月二十九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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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政 府
第2/77/M號法令:
- 重新訂定十一月十三日第50/76/M號法令頒行之澳門諮詢會章程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
第3/77/M號法令:
- 制訂有關澳門市政廳行車執照稅及招牌與廣告費之繳納規則
第4/77/M號法令:
- 訂定有關地區治安服務人員任職澳門保安司令部轄下各軍事化團體之委任規則
第8/77/M號訓令:
第9/77/M號訓令:
第10/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百八十四條十五款所指金額予以分配
第11/77/M號訓令:
- 特開款項一宗一千零五十元以支付澳門保安司令部行政委員會司庫收支損失之補償
第12/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百八十四條一四款所指金額予以分配
第13/77/M號訓令:
第14/77/M號訓令:
- 着將一九七六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三章第二百五十條二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財政廳
- 批示一件 委任收入評定委員會一九七七年度政府代表委員
- 批示一件 委任超額純利稅評定委員會一九七七年度納稅人代表委員
- 批示一件 委任超額純利稅複評委員會一九七七年度納稅人代表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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