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法規:

第491/76號訓令

公報編號:

34/1976

刊登日期:

1976.8.21

版數:

1157

  • 著將澳門、帝力及盧安達等地之海軍無線電收發站予以撤銷。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第491/76號訓令

八月二十一日

 

沒有中文版 - Sem versão chinesa

[ 葡文版本 ]

 


[ 上一頁 ][ 葡文版本 ]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