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42/2025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7/2025

刊登日期:

2025.9.15

版數:

3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訊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的補充合同。
相關法規 :
  • 第3/90/M號法律 - 訂定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批給應遵守的一般原則。
  • 第85/84/M號法令 - 訂定澳門公共行政當局組織結構一般基礎--撤銷四月二十八日第10/79/M號法律。
  •  
    相關類別 :
  • 公共服務承批公司 - 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的批給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  
    私營機構 :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42/2025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五月十四日第3/90/M號法律《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批給制度的基礎》第二十三條及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組織結構大綱》第三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授權

    一、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訊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的補充合同。

    二、運輸工務司司長可將上款所授予的權力轉授。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岑浩輝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