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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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6/2025號法律

修改《2025年財政年度預算案》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及(二)項,制定本法律。

第一條

標的

本法律修改第25/2024號法律《2025年財政年度預算案》所通過的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其目的為:

(一)減少澳門特別行政區一般綜合預算收入,金額為$4,560,000,000.00(澳門元肆拾伍億陸仟萬元);

(二)減少特定機構彙總預算收入,金額為$613,200,000.00(澳門元陸億壹仟叁佰貳拾萬元);

(三)追加澳門特別行政區一般綜合預算開支,金額為$2,857,563,800.00(澳門元貳拾捌億伍仟柒佰伍拾陸萬叁仟捌佰元);

(四)追加特定機構彙總預算開支,金額為$260,000,000.00(澳門元貳億陸仟萬元);

(五)減少澳門特別行政區一般綜合預算結餘,金額為$7,417,563,800.00(澳門元柒拾肆億壹仟柒佰伍拾陸萬叁仟捌佰元);

(六)減少特定機構的營運損益淨值,金額為$873,200,000.00(澳門元捌億柒仟叁佰貳拾萬元)。

第二條

修改預算

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預算,是透過減少或追加載於作為本法律組成部分的附件一內的一般綜合預算收入項目及開支項目的預算金額,以及特定機構彙總預算收入項目及開支項目的預算金額作出。

第三條

修改第25/2024號法律

第25/2024號法律第二條至第四條修改如下:

“第二條

 預計收入

一、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一般綜合預算的收入總額為$116,528,967,900.00(澳門元壹仟壹佰陸拾伍億貳仟捌佰玖拾陸萬柒仟玖佰元)。

二、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特定機構彙總預算的收入總額為$32,782,128,400.00(澳門元叁佰貳拾柒億捌仟貳佰壹拾貳萬捌仟肆佰元)。

第三條

預計開支

一、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一般綜合預算的開支總額為$116,242,018,400.00(澳門元壹仟壹佰陸拾貳億肆仟貳佰零壹萬捌仟肆佰元)。

二、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特定機構彙總預算的開支總額為$19,336,187,400.00(澳門元壹佰玖拾叁億叁仟陸佰壹拾捌萬柒仟肆佰元)。

三、[……]

第四條

預算執行結餘

一、根據第15/2017號法律第十五條規定得出的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一般綜合預算的結餘為$286,949,500.00(澳門元貳億捌仟陸佰玖拾肆萬玖仟伍佰元),當中中央預算結餘為$191,123,600.00(澳門元壹億玖仟壹佰壹拾貳萬叁仟陸佰元),自治部門及機構預算執行結餘為$95,825,900.00(澳門元玖仟伍佰捌拾貳萬伍仟玖佰元)。

二、二零二五年財政年度特定機構的營運損益淨值為$13,445,941,000.00(澳門元壹佰叁拾肆億肆仟伍佰玖拾肆萬壹仟元)。”

第四條

更新預算表

根據上條所修改的第25/2024號法律第二條至第四條的規定而須更新的附於該法律的預算表,載於作為本法律組成部分的附件二。

第五條

生效

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七月九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高開賢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岑浩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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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附件二

中央預算 — 按組織分類的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