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86/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6/2025

刊登日期:

2025.6.30

版數:

4-8

  • 修改聖若瑟大學傳播與媒體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0/2017號法律 - 高等教育制度。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第63/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聖若瑟大學傳播與媒體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聖若瑟大學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86/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63/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聖若瑟大學傳播與媒體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5/2026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在該學年之前入讀的學生則按原有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

    附件一

    傳播與媒體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傳播與媒體。

    二、課程一般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葡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20學分。

    附件二

    傳播與媒體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傳播與媒體理論 必修 30 2
    媒體寫作 必修 45 3
    工作室:攝影 必修 60 4
    學術素養 必修 30 2
    視覺文化 必修 30 2
    動態圖像設計 必修 45 3
    工作室:視覺傳播 必修 60 4
    思考與推理 必修 30 2
    創意體驗I 必修 15 1
    語言* 必修 120 8
     
    第二學年
    聲音理論與歷史 必修 30 2
    聲音和音樂設計 必修 45 3
    工作室:聲音製作和後期製作 必修 60 4
    道德與哲學 必修 30 2
    電影理論與歷史 必修 30 2
    視頻後期製作 必修 45 3
    工作室:視頻製作 必修 60 4
    法律、社會和文化一 必修 30 2
    創意體驗II 必修 15 1
    語言* 必修 120 8
     
    第三學年
    市場營銷和廣告 必修 30 2
    電腦合成影像 必修 45 3
    工作室:現場表演和娛樂 必修 60 4
    藝術鑑賞 必修 30 2
    視聽分析與評論 必修 30 2
    新媒體科技 必修 45 3
    工作室:互動媒體 必修 60 4
    法律、社會和文化二 必修 30 2
    創意體驗III 必修 15 1
    語言* 必修 120 8
     
    第四學年
    創業 必修 30 2
    數碼媒體內容製作 必修 45 3
    畢業項目I 必修 75 5
    社會和環境可持續性 必修 45 3
    實習 必修 240 2
    公共關係和活動 必修 45 3
    畢業項目II 必修 75 5
    法律、社會和文化三 必修 45 3
    創意體驗IV 必修 15 1

    * 學生須按規定修讀表二任一語言組,共6門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24學分。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英語
    第一學年
    基礎大學英語I 必修 60 4
    基礎大學英語II 必修 60 4
     
    第二學年
    專業英語I 必修 60 4
    專業英語II 必修 60 4
     
    第三學年
    專業學術英語與審評技巧I 必修 60 4
    專業學術英語與審評技巧II 必修 60 4
     
    葡語
    第一學年
    葡語I 必修 60 4
    葡語II 必修 60 4
     
    第二學年
    葡語III 必修 60 4
    葡語IV 必修 60 4
     
    第三學年
    葡語V 必修 60 4
    葡語VI 必修 60 4
     
    普通話
    第一學年
    普通話I 必修 60 4
    普通話II 必修 60 4
     
    第二學年
    普通話III 必修 60 4
    普通話IV 必修 60 4
     
    第三學年
    普通話V 必修 60 4
    普通話VI 必修 60 4

    法規:

    第87/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6/2025

    刊登日期:

    2025.6.30

    版數:

    8

    • 修改聖若瑟大學設計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0/2017號法律 - 高等教育制度。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第6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聖若瑟大學設計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博士及碩士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聖若瑟大學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87/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6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聖若瑟大學設計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5/2026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在該學年之前入讀的學生則按原有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

    附件一

    設計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設計。

    二、課程一般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葡文/英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根據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20學分。

    附件二

    設計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設計工作室I 必修 60 4
    繪畫I 必修 45 3
    設計史 必修 30 2
    學術素養 必修 30 2
    設計工作室II 必修 60 4
    繪畫II 必修 45 3
    設計理論與方法 必修 30 2
    思考與推理 必修 30 2
    語言* 必修 120 8
     
    第二學年
    設計工作室III 必修 60 4
    人體工學 必修 30 2
    電腦輔助設計I 必修 45 3
    道德與哲學 必修 30 2
    設計工作室IV 必修 60 4
    平面設計I 必修 45 3
    設計技術I 必修 30 2
    法律、社會和文化一 必修 30 2
    語言* 必修 120 8
     
    第三學年
    設計工作室V 必修 60 4
    可持續性設計 必修 30 2
    電腦輔助設計II 必修 45 3
    藝術鑑賞 必修 30 2
    設計工作室VI 必修 60 4
    平面設計II 必修 45 3
    設計技術II 必修 30 2
    法律、社會和文化二 必修 30 2
    語言* 必修 120 8
     
    第四學年
    設計畢業項目I 必修 75 5
    動態圖像 必修 45 3
    當代設計議題 必修 30 2
    電腦輔助設計III 必修 30 2
    社會和環境可持續性 必修 45 3
    設計畢業項目II 必修 75 5
    作品集及實習 必修 285** 3
    企業與設計管理 必修 30 2
    設計技術III 必修 30 2
    法律、社會和文化三 必修 45 3

    *學生須按規定修讀表二任一語言組,共6門必修學科單元/科目,以取得24學分。

    **“作品集”為45學時;“實習”為240學時。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英語
    第一學年
    基礎大學英語I 必修 60 4
    基礎大學英語II 必修 60 4
     
    第二學年
    專業英語I 必修 60 4
    專業英語II 必修 60 4
     
    第三學年
    專業學術英語與審評技巧I 必修 60 4
    專業學術英語與審評技巧II 必修 60 4
     
    葡語
    第一學年
    葡語I 必修 60 4
    葡語II 必修 60 4
     
    第二學年
    葡語III 必修 60 4
    葡語IV 必修 60 4
     
    第三學年
    葡語V 必修 60 4
    葡語VI 必修 60 4
     
    普通話
    第一學年
    普通話I 必修 60 4
    普通話II 必修 60 4
     
    第二學年
    普通話III 必修 60 4
    普通話IV 必修 60 4
     
    第三學年
    普通話V 必修 60 4
    普通話VI 必修 6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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