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19/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0/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1/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2/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3/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附註:二零二五年二月五日刊登了第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5/2025號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