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法規:

第23/2024號法律

公報編號:

52/2024

刊登日期:

2024.12.26

版數:

2462

  • 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
相關法規 :
  • 第7/2008號法律 - 勞動關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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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勞動關係及勞動合同 - 勞工事務局 -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3/2024號法律

    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第一條

    修改第7/2008號法律

    第2/2015號法律第10/2015號法律第8/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7/2008號法律第七十條修改如下:

    “第七十條

    僱主不以合理理由解除合同

    一、〔……〕

    二、〔……〕

    三、〔……〕

    四、為適用第一款及上款的規定,除僱主與僱員另有協定更高金額的情況外,用於計算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為澳門元二萬一千五百元。

    五、〔……〕

    六、〔……〕

    七、〔……〕”

    第二條

    生效

    本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高開賢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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