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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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4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為批給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用空間的管理及經營而作公開競投。
第149/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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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刊登了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45/2024號行政命令: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主管當局關於提高兩地稅收遵從度的金融帳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