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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41/2024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廢止

一、廢止許可“昆士蘭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保險業務的第59/2015號行政命令

二、上款規定不影響在第59/2015號行政命令廢止之日仍有效的保險合同的有效性及效力。

三、上款所指保險不可透過“昆士蘭保險(香港)有限公司”續期或延長,亦不可提高相關保額。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二四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四年八月八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