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二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屋宇結構及橋樑結構之安全及荷載規章》。
- 招商投資促進局的組織及運作。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延長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水公共服務批給公證合同的附加合同」。
- 修改第59/2010號行政命令核准的《供水公共服務的費用及收費》第三條。
- 修改第30/2016號行政法規《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附件的表一及表五。
- 將發給澳門電訊有限公司設置及經營一個固定公共電信網絡及提供獲發牌照經營的服務的第1/2013號牌照續期。
- 將發給MTEL電信有限公司設置及經營一個固定公共電信網絡及提供獲發牌照經營的服務的第2/2013號牌照續期。
第54/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資助規章》。
第55/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科學技術獎勵計劃》。
第39/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使用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轄下場地及設施的收費表──表I──青年旅舍及表IV──公立學校》。
第40/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金融科技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