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6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6/2024

刊登日期:

2024.4.15

版數:

951

  • 發行並流通以「故宮博物院院藏」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相關法規 :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集郵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電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起,發行並流通以「故宮博物院院藏」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二元五角 200,000枚
    四元 200,000枚
    四元五角 200,000枚
    六元 200,000枚
    含面額十四元郵票之小型張 200,000枚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五萬張小版張,其中一萬二千五百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6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6/2024

    刊登日期:

    2024.4.15

    版數:

    951

    • 修改第19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規定的第1.8類別和第1.10類別的低功率及短距離無線電通訊設備。
    相關法規 :
  • 第19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對若干類別的低功率及短距離無線電通訊設備,豁免三月十二日第18/83/M號法令第六條所指的政府許可。
  • 第18/83/M號法令 - 訂定使用無綫電通訊有關措施--撤銷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二日第一六二○號立法條例。
  •  
    相關類別 :
  • 無線電通訊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三月十二日第18/83/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第19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規定的第1.8類別和第1.10類別的低功率及短距離無線電通訊設備修改如下:

    類別 准許頻帶 最大等效全向輻射功率a
    1.8 無線數據通訊設備(無線電話系統除外)e,f 2400-2483.5 MHz 200 mW
      5150-5350 MHz 200 mW
      5470-5725 MHz 1 W
      5725-5850 MHz 1 W
      5925-6425 MHz 250 mW(室內使用)
        25 mW(室外使用)
      57-66 GHz 10 W
         
    1.10 衛星無線電導航及定位系統接收器 不限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四年四月五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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