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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電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起,發行並流通以「龍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資標籤,數量750,000枚,面額如下:
五角、一元、二元五角、三元、三元五角、四元、四元五角、五元、五元五角、六元、八元、十元、十二元、十四元、二十一元、三十元及五十元。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十月六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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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1/2020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第八條、第九條第一款及第十一條第一款(七)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根據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的評估,受熱帶氣旋“小犬”的影響,於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下午四時三十分發出八號風球,為保障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宣佈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即時預防狀態。
二、即時預防狀態自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下午四時三十分開始,並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九日上午十時終止。
三、本批示的效力追溯至上款所指的日期及時間。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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