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59/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9/2023

刊登日期:

2023.9.25

版數:

2522

  • 發行並流通以「第40屆公益金百萬行」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相關法規 :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集郵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59/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電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日起,發行並流通以「第40屆公益金百萬行」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二元五角 200,000枚
    四元 200,000枚
    含面額十四元郵票之小型張 200,000枚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16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9/2023

    刊登日期:

    2023.9.25

    版數:

    2522

    •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創校一百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相關法規 :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集郵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6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電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發行並流通以「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創校一百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二元五角 200,000枚
    四元 200,000枚
    四元五角 200,000枚
    六元 200,000枚
    含面額十四元郵票之小型張 200,000枚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16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9/2023

    刊登日期:

    2023.9.25

    版數:

    2523

    • 關於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由北京協和醫院負責營運及管理,以及該中心的範圍由若干場所及設施組成。
    相關法規 :
  • 第15/2023號法律 -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法律制度。
  •  
    相關類別 :
  •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6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2023號法律《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法律制度》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由北京協和醫院負責營運及管理。

    二、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的範圍由下列場所及設施組成:

    (一)澳門醫院;

    (二)輔助設施大樓;

    (三)員工宿舍大樓;

    (四)綜合服務行政大樓,但用作停車場的樓層除外;

    (五)中央化驗大樓一樓用作臨床病理實驗的空間,以及二樓至五樓。

    三、本批示自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法規:

    第162/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9/2023

    刊登日期:

    2023.9.25

    版數:

    2523

    • 訂定策略發展委員會在財政及財產資源管理方面職權的限制。
    相關法規 :
  • 第36/2023號行政法規 -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章程。
  •  
    相關類別 :
  •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62/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36/2023號行政法規《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章程》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財政及財產資源的管理方面,策略發展委員會的職權受下列限制:

    (一)如屬許可工程及取得財貨與勞務的競投及費用方面的職權,有關金額的上限為澳門元三百萬元;

    (二)如獲許可免除進行競投,則上項所指職權的有關金額上限為澳門元一百五十萬元。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三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