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5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5/2023

刊登日期:

2023.4.11

版數:

895-897

  • 核准建築業安全主任准照、建築業安全督導員准照及建築業安全主任特別准照的式樣。
相關法規 :
  • 第2/2023號法律 - 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
  • 第40/95/M號法令 - 核准對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之損害之彌補之法律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安全及衛生 - 行政准照 - 勞工事務局 - 勞工事務局 - 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0/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2023號法律《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三款(二)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建築業安全主任准照、建築業安全督導員准照及建築業安全主任特別准照的式樣,該等式樣分別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一至附件三。

    二、建築業安全主任准照正面為粉紅色、白色及青藍色,背面為藍色、白色及粉紅色。

    三、建築業安全督導員准照正面為藍色、白色及青藍色,背面為藍色、白色及粉紅色。

    四、建築業安全主任特別准照正面為橙色、白色及青藍色,背面為藍色、白色及粉紅色。

    五、以上三款所指的准照正面均印有勞工事務局標誌,尺寸為86毫米x54毫米。

    六、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附件一

    (第一款所指者)

    建築業安全主任准照式樣

    正面:

    背面:

    附件二

    (第一款所指者)

    建築業安全督導員准照式樣

    正面:

    背面:

    附件三

    (第一款所指者)

    建築業安全主任特別准照式樣

    正面:

    背面:

    法規:

    第5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15/2023

    刊登日期:

    2023.4.11

    版數:

    897-900

    • 訂定《建築業安全主任培訓課程》、《建築業安全主任補充課程》及《建築業安全督導員培訓課程》的大綱。
    相關法規 :
  • 第2/2023號法律 - 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
  •  
    相關類別 :
  • 安全及衛生 - 行政准照 - 勞工事務局 - 勞工事務局 - 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2/2023號法律《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三款(三)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訂定《建築業安全主任培訓課程》、《建築業安全主任補充課程》及《建築業安全督導員培訓課程》的大綱,該等大綱分別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一至附件三。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附件一

    (第一款所指者)

    《建築業安全主任培訓課程》大綱

    課時:150小時

    第一部分:職業安全

    一、建築業基礎安全知識:

    (一)高空工作;

    (二)工作平台;

    (三)棚架;

    (四)通道及梯具;

    (五)機械護罩;

    (六)拆卸工程;

    (七)挖掘工程;

    (八)電力安全;

    (九)防火措施;

    (十)焊接及切割安全;

    (十一)手提工具、機動手提工具及槍彈推動打釘工具;

    (十二)個人防護裝備;

    (十三)工作場所整理。

    二、機械、運輸及負荷物處理:

    (一)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

    (二)吊運安全;

    (三)吊重升降機;

    (四)吊船和吊索式工作平台。

    第二部分:職業健康

    一、職業健康危害因素概述。

    二、職業健康危害因素的監察及風險評估。

    三、職業健康危害因素的預防及控制措施。

    四、職業病概述。

    五、化學品及標籤制度。

    六、職業性噪音及聽覺保護措施。

    七、密閉空間及工作許可制度。

    第三部分:安全管理

    一、安全管理技巧。

    二、工作安全制度。

    三、安全施工程序。

    四、安全委員會。

    五、安全訓練。

    六、安全溝通、協調及推廣。

    七、緊急應變計劃。

    八、意外調查。

    九、職業安全健康約章。

    十、安全巡查及書面報告的製作。

    第四部分:相關法例

    一、職業安全健康範疇的法例。

    二、八月十四日第40/95/M號法令

    三、實務操作。

    附件二

    (第一款所指者)

    《建築業安全主任補充課程》大綱

    課時:30小時

    一、職業安全健康範疇的法例。

    二、八月十四日第40/95/M號法令

    三、實務操作。

    附件三

    (第一款所指者)

    《建築業安全督導員培訓課程》大綱

    課時:48小時

    第一部分:職業安全

    建築業基礎安全知識:

    (一)高空工作;

    (二)工作平台;

    (三)機械護罩;

    (四)拆卸工程;

    (五)挖掘工程;

    (六)吊船和吊索式工作平台;

    (七)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

    (八)電力安全;

    (九)焊接及切割安全;

    (十)密閉空間;

    (十一)個人防護裝備。

    第二部分:安全管理

    一、安全施工程序。

    二、緊急應變計劃。

    三、意外調查。

    四、安全巡查及書面報告的製作。

    第三部分:相關法例

    職業安全健康範疇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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