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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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電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發行並流通以「澳門基本法頒佈三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二元五角 200,000枚
四元 200,000枚

二、本批示自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