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根據第3/1999號法律《法規的公佈與格式》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在澳門和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在金邊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柬埔寨王國政府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協定》的正式英文文本及相關的中文和葡文譯本。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二日發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柬埔寨王國政府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協定》的正式英文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柬埔寨王國政府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協定》相關的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