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23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附註: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刊登了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第二副刊及第三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第55/2022號行政法規:
第23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第19/2022號法律: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
第23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3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刊登日期:2023年1月5日
第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刊登日期: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