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61/2022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52/2022
刊登日期:
2022.12.28
版數:
2247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及(十六)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第28/2001號行政法規《勳章、獎章和獎狀》第三條(二)項及第六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授予中國太平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功績勳章。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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