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第28/2003號行政法規《對外貿易活動規章》。
- 將四幅作為公共行人道的地塊脫離公產並納入國家私產,以及將五幅地塊脫離BT7、BT8及BT9地段。
- 在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所指的附件二的表A(出口表)及表B(進口表)中分別增加載於本批示的附件的若干貨物。
- 根據《回歸法》——第1/1999號法律——第4條第4款的規定,經由1950年12月12日第38088號命令核准的《稅務執行法典》自1999年12月20日起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停止生效。
- 但在符合上述《回歸法》第4條第1款(八)項之規定的情況下,該《稅務執行法典》中的條文可作為過渡安排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參照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