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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2022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35/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旅遊學院旅遊零售及市場推廣管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的名稱為旅遊零售及市場推廣管理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2/2023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在該學年之前入讀的學生則按原有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旅遊零售及市場推廣管理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旅遊零售及市場推廣管理。

二、課程一般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經第2/2022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23學分。

附件二

旅遊零售及市場推廣管理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會計及預算管理 必修 45 3
數碼技能I " 45 3
職場英語I " 45 3
職場英語II " 45 3
商業管理學概論 " 45 3
國家體制與澳門特區研究 " 45 3
市場學原理 " 45 3
零售學原理 " 45 3
旅遊經濟學 " 45 3
實踐課* " 45 3
旅遊業概論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第二學年
數碼技能II 必修 45 3
數碼營銷 " 45 3
商務英語I " 45 3
商務英語II " 45 3
會展計劃與協調 " 45 3
財務管理 "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採購管理 " 45 3
公共關係 " 45 3
統計學 " 45 3
旅遊及酒店業法規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第三學年
廣告及宣傳策略 必修 45 3
品牌管理 " 45 3
電子零售 " 45 3
實習 " 6個月 6
市場推廣管道及銷售 " 45 3
研究方法 " 45 3
酒店與旅遊業可持續發展 " 45 3
 
第四學年
酒店及旅遊業商業分析 必修 45 3
商業報告 " 45 3
消費者行為學 " 45 3
零售及市場推廣管理專題 " 45 3
創業管理 " 45 3
畢業專題研習 " 3
零售運作管理 " 45 3
策略管理學 " 45 3
視覺營銷及商店設計 " 45 3
總學分 123

*本學科單元/科目為實習。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中西藝術鑑賞 選修 45 3
藝術行政與管理 " 45 3
基礎導賞技巧 " 45 3
溝通與協商 " 45 3
會議展覽管理 " 45 3
設施及物業管理 " 45 3
財務會計 " 45 3
博彩管理 " 45 3
會展業概論 " 45 3
餐飲概論 " 45 3
表演藝術概論 " 45 3
心理學概論 " 45 3
房務運作 " 45 3
營養學 " 45 3
表演藝術行銷 " 45 3
康樂與休閒管理 " 45 3
智慧旅遊 " 45 3
節慶活動的社會視角 " 45 3
特殊興趣旅遊 " 45 3
體育盛事管理 " 45 3
旅遊地理學 " 45 3
葡萄酒研究 " 4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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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2022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36/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旅遊學院酒店管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的名稱為酒店管理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2/2023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在該學年之前入讀的學生則按原有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酒店管理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酒店管理。

二、課程一般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經第2/2022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23學分。

附件二

酒店管理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會計及預算管理 必修 45 3
數碼技能I " 45 3
職場英語I " 45 3
職場英語II " 45 3
商業管理學概論 " 45 3
餐飲概論 " 45 3
旅遊業概論 " 45 3
國家體制與澳門特區研究 " 45 3
市場學原理 " 45 3
旅遊經濟學 " 45 3
實踐課* " 80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第二學年
俱樂部管理 必修 45 3
數碼技能II " 45 3
商務英語I " 45 3
商務英語II " 45 3
會展計劃與協調 "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旅遊跨文化溝通 " 45 3
房務運作 " 45 3
統計學 " 45 3
旅遊及酒店業法規 " 45 3
葡萄酒研究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第三學年
酒店及旅遊業商業分析 必修 45 3
博彩管理 " 45 3
餐飲成本控制 " 45 3
酒店管理 " 45 3
酒店與旅遊業可持續發展 " 45 3
實習 " 6個月 6
研究方法 " 45 3
 
第四學年
商業報告 必修 45 3
消費者行為學 " 45 3
創業管理 " 45 3
酒店規劃、設計與發展 " 45 3
畢業專題研習 " 3
收益管理 " 45 3
旅遊及酒店業專題研究 " 45 3
服務質量管理 " 45 3
策略管理學 " 45 3
總學分 123

*本學科單元/科目為實習。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廣告及宣傳策略 選修 45 3
中西藝術鑑賞 " 45 3
藝術行政與管理 " 45 3
基礎導賞技巧 " 45 3
品牌管理 " 45 3
溝通與協商 " 45 3
會議展覽管理 " 45 3
數碼營銷 " 45 3
電子零售 " 45 3
設施及物業管理 " 45 3
財務會計 " 45 3
會展業概論 " 45 3
表演藝術概論 " 45 3
心理學概論 " 45 3
營養學 " 45 3
表演藝術行銷 " 45 3
零售學原理 " 45 3
公共關係 " 45 3
康樂與休閒管理 " 45 3
智慧旅遊 " 45 3
節慶活動的社會視角 " 45 3
特殊興趣旅遊 " 45 3
體育盛事管理 " 45 3
旅遊地理學 " 4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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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2022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十四條第一款,結合經第2/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38/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旅遊學院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的名稱為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22/2023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在該學年之前入讀的學生則按原有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歐陽瑜

———

附件一

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領域: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

二、課程一般期限:四年。

三、授課語言:中文。

四、授課形式:面授。

五、報讀條件:按照經第2/2022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六、畢業要求: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23學分。

附件二

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學習計劃

表一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會計及預算管理 必修 45 3
數碼技能I " 45 3
職場英語I " 45 3
職場英語II " 45 3
商業管理學概論 " 45 3
會展業概論 " 45 3
餐飲概論 " 45 3
國家體制與澳門特區研究 " 45 3
市場學原理 " 45 3
旅遊經濟學 " 45 3
實踐課* " 80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第二學年
數碼技能II 必修 45 3
商務英語I " 45 3
商務英語II " 45 3
會展計劃與協調 " 45 3
財務管理 " 45 3
人力資源管理 " 45 3
市場營銷策略 " 45 3
公共關係 " 45 3
康樂與休閒管理 " 45 3
統計學 " 45 3
會展活動實務督導 " 45 3
旅遊及酒店業法規 " 45 3
 
第三學年
會議展覽管理 必修 45 3
會展管理:籌辦盛事 " 45 3
會展活動科技 " 45 3
實習 " 6個月 6
研究方法 " 45 3
酒店與旅遊業可持續發展 " 45 3
一門載於表二的選修學科單元/科目 " 45 3
 
第四學年
商業報告 必修 45 3
消費者行為學 " 45 3
設施及物業管理 " 45 3
會展危機管理 " 45 3
畢業專題研習 " 3
服務質量管理 " 45 3
節慶活動的社會視角 " 45 3
體育盛事管理 " 45 3
策略管理學 " 45 3
總學分 123

*本學科單元/科目為實習。

表二

學科單元/科目 種類 面授學時 學分
廣告及宣傳策略 選修 45 3
中西藝術鑑賞 " 45 3
藝術行政與管理 " 45 3
基礎導賞技巧 " 45 3
品牌管理 " 45 3
酒店及旅遊業商業分析 " 45 3
數碼營銷 " 45 3
電子零售 " 45 3
財務會計 " 45 3
餐飲成本控制 " 45 3
博彩管理 " 45 3
表演藝術概論 " 45 3
心理學概論 " 45 3
房務運作 " 45 3
營養學 " 45 3
表演藝術行銷 " 45 3
零售學原理 " 45 3
公共關係 " 45 3
智慧旅遊 " 45 3
特殊興趣旅遊 " 45 3
旅遊地理學 " 45 3
葡萄酒研究 " 45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