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40/2020號行政法規《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設立二龍喉公立學校,該校根據適用法例實施各階段的正規教育。
廢止:
(一)三月六日第77/95/M號訓令;
(二)第1/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