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40/2020號行政法規《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設立高美士中葡中學,該校根據適用法例實施各階段的正規教育及回歸教育。
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